临湘市检察院与临湘市法院严重渎职 合谋为受贿嫌疑人脱罪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14-11-07 10: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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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份,临湘市纪委发现临湘市原五里乡国土所长李学云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后,将其双规,后移送临湘市检察院立案调查。2013年12月4日,受贿嫌疑人李学云被判免予刑事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该案件办理过程中,临湘市检察院及法院渎职行为有:1、不顾事实,认定李学云自首情节及如实交待情节。2、临湘市检察院将犯罪金额由50000元篡改为29500元;3、无视相关法律及李学云犯罪事实,判处李学云免予刑事处罚。

以上事实均有卷可查,有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可比对。

单位回复: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