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这位清官:三条铁律震朝野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6-06-03 16:35 来源:巴陵风纪

廷杖不改其志  清贫不移其心

——明代清官艾穆的为官风骨

  岳阳平江,山水清远,文脉绵延,自古便是才俊辈出之地。明代年间,这片土地上诞生了一位清官,他为官数十年,居无豪宅,囊无积蓄,却以刚正不阿的气节,赢得了“气节炳著朝野”的千古口碑,他便是艾穆。

  艾穆(1534—1600年),字和甫,号熙亭,岳州府平江县人,生于书香世家,嘉靖二十七年(1558年)中举,历任阜平县教谕、国子监助教、刑部主事、刑部员外郎、右佥都御史、四川巡抚等职。他的仕途跌宕起伏,因冒死直谏遭受廷杖流放,却因清廉自守、体恤民生,最终名垂青史,用一生践行了自己的政绩初心。

  第一关:拒攀权贵,不循私情守本心

  艾穆入仕之初,便面临着一道考验人心的选择题。彼时,内阁首辅张居正如日中天,权倾朝野,推行一系列改革,手握官员升降大权。张居正与艾穆同属湖广籍(今湖南、湖北一带),算是同乡,他十分赏识艾穆的才德,有意提携,拟将其擢升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这是一个贴近权力核心、掌管皇帝诰命敕书的机要要职,是无数官员求之不得的晋升捷径。

  面对这份“好意”,艾穆却断然拒绝,掷地有声地说道:“自来国子官无两房转者,一旦自穆始,人将谓私吾乡人。”他进一步坦言:“虽然入权门,得美官,非吾志也”。意思是,此前从未有过从国子监直接转任诰敕房的先例,若自己开了这个先河,天下人都会指责首辅徇私照顾同乡,这绝非自己所愿。拒绝高位、拒绝同乡情面、拒绝投机捷径,艾穆的政绩观从这一刻便清晰彰显:为官当凭真才实学,而非依附关系、攀附权贵。

  第二关:宁罚不滥,以命为念守底线

  真正让艾穆声名远播、彰显为官底线的,是他在陕西录囚(复核囚犯案件)的经历。万历初年,艾穆升任刑部员外郎,奉命与一位御史同赴陕西,复核当地死刑案件。彼时张居正主政,推行“考成法”,主张严刑峻法,其中明确规定:各地官员复核死刑,若实际处决人数未达朝廷规定额度,主官将被治罪追责。这一刚性指标,催生了无数冤假错案——为保全自身乌纱,不少官员宁可错杀无辜,也不敢轻易放人,陷入了“以数目论政绩”的荒诞困境。

  艾穆深知其中弊端,与随行御史逐案细致审查,反复核对证据,最终认定只有两名囚犯罪证确凿、罪该处死,其余囚犯均无实据,不该论斩。御史忧心忡忡,担心处决人数不足无法交差,提议找几个无辜者凑数,艾穆当即严词回绝:“我终不以人命博官也。”他进一步直言:“吾宁听差夺官,无宁滥杀人也”,并上疏朝廷,力陈弊端:

  “决囚但当论其罪之当否,不当论其数之多寡;如当其罪,决千人不为多;如不当其罪,一人不决不为少,而可限之额乎”。

  回京后,张居正盛气斥责艾穆“失职”,下令罚俸半年。面对惩罚,艾穆无怨无悔,因为他始终坚守着自己最核心的政绩观:为官者,首要职责是敬畏生命、不负百姓,而非迎合上司、完成考核指标。这份“宁丢俸禄、不滥杀无辜”的坚守,让他成为当时官场中难得的清流。

  第三关:廷杖流放,舍身直谏护纲常

  如果说前两件事只是让艾穆得罪了上司,那么第三件事,则让他险些丧命,却也将他的气节推向了顶峰。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的父亲病逝。按照封建礼制,官员父母去世,需辞官回乡守制三年,称为“丁忧”,这是维系纲常伦理的重要规矩。但彼时张居正权倾朝野,担心离任后权力旁落,暗中指使宦官冯保出面挽留,神宗皇帝也下旨“夺情”,命其留任辅政,张居正顺势接受,未回乡守孝。

  此事在朝野引发轩然大波,纲常伦理遭到冲击。艾穆与刑部主事沈思孝不顾个人安危,联名上疏,直言要求张居正回乡守制三年,不可有丝毫懈怠。疏文中,艾穆字字铿锵:“夫社稷所重,莫如纲常。而元辅大臣,纲常之表也。纲常不举,何社稷之能安?”“张居正位极人臣,反不修匹夫常节,何以对天下后世!”他的上疏,并非针对张居正个人,而是为了捍卫整个官场的礼法根基,守护天下的纲常伦理。

  张居正勃然大怒,决意严惩这两位“逆臣”。当时,一同上疏的翰林院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被廷杖六十,革职为民;而艾穆与沈思孝因言辞更为激烈,被廷杖八十,枷械关押三日,随后用门板抬出京城,发配凉州(今甘肃境内)充军。八十廷杖下去,艾穆当场昏迷,一度不省人事,醒来后却毫无惧色,写下《西窜出都》一诗明志,其中“楚客江鱼身可葬,汉臣马革骨犹香。青山到处皆吾土,岂必天南是故乡”的诗句,字字彰显着九死不悔的气节与豁达胸襟。在凉州流放期间,他还写下了大量忧国忧民的诗文,后辑成《终太山人集》十卷,流传后世。

  张居正事后曾对人感慨:“昔严分宜时,未有同乡攻击者,我不得比分宜矣。”话语中,既有对艾穆的愤恨,更有几分难以言说的无奈——连严嵩当权时,同乡都不敢直言反对,而自己身为首辅,却被同乡如此弹劾,这份“挫败感”,恰恰印证了艾穆不徇私情、坚守正义的可贵。

  晚年复起:

  察吏安民,清廉一世留美名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病逝,此前被打压的正直官员纷纷得到平反,言官们多次举荐艾穆,他得以被起复,出任户部员外郎,此后历任多职,逐步晋升。万历十九年(1591年),艾穆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肩负起治理一方的重任。

  在四川任上,艾穆始终践行自己的政绩观,整顿吏治、严惩贪官污吏,安抚百姓、体恤民间疾苦,同时平定羌蕃诸寇,平息边患,让四川境内恢复安定,实现了“全蜀贴然”的治绩——这短短四字,便是史书对他施政成效最简洁也最有力的评价。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艾穆因常年操劳,身患重病,主动辞官,回归平江故里。数十年宦海沉浮,他始终清廉自守,既无房产置业,也无钱财积蓄,乡居生活清苦依旧,甚至难以为继。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艾穆安然辞世,葬于家乡平江汨罗江畔,用一生清贫,践行了自己为官的初心。

  三句话写尽其一生风骨

  回望艾穆一生,跌宕起伏却始终初心不改,他的政绩观,可归结为三句掷地有声的坚守,每一句都凝聚着一位清官的风骨与担当。

  为官靠本事,不靠关系——面对首辅的同乡提携、高位诱惑,他断然拒绝走后门,坚守“不徇私情、不攀权贵”的底线,凭才德立身,以实绩说话;

  爱民重于护官——面对“死刑指标”的压力,他宁可被罚俸、丢官职,也绝不滥杀无辜,坚守“以民为本、敬畏生命”的初心,把百姓的性命看得重于一切;

  守正重于保身——明知廷杖在前、流放在即,他仍义无反顾上疏直谏,捍卫纲常伦理,坚守“刚正不阿、坚守正义”的气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三句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需付出沉重代价。在权倾天下的首辅面前,每一条坚守,都可能招来杀身之祸、流放之苦。但艾穆毫无惧色,用八十廷杖的伤痕、凉州流放的艰辛、终生清贫的坚守,把这三句话刻进了历史深处,写进了《明史》之中,也成为后世为官者的标杆——所谓政绩,从来不是迎合上司的指标,不是谋取私利的资本,而是对得起百姓、对得起本心、对得起天地的坚守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