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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金钱轿子抬进“地狱”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宣正

  ▲有关单位组织观看樊中黔受贿实物展。
  ▲坐在被告席上的樊中黔。
  从1988年第一次受贿起,到2008年案发落马,他受贿时间长达二十年
  他自认为关系硬、人脉广,不会轻易被查,所收受的贵重物品在家中随意摆放
  如梦初醒,他称自己是“吃饱了饭不懂得放筷子而被撑死的人”,只可惜为时已晚
  “吃饱了饭不懂得放筷子而被撑死的人”,樊中黔这句颇具寓言意味的话,道出了他的悔恨。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2010年7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阳市政府原市长助理樊中黔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樊中黔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88年至2008年期间,樊中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005万余元、黄金物品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美元4万元、欧元0.8万元、港币24.8万元。其个人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对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受贿二十年,赃款赃物价值高达数千万元。
  樊中黔,究竟何许人也?
  1、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
  樊中黔拒绝回答财物的来源,反而拍着桌子质问办案人员:“你们组织都没搞清楚,还来问我?我是省人大代表,有这样对待一个党的干部的吗?”
  2008年初,贵阳市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樊中黔收受某房开商10万元人民币和5根金条。这封举报信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贵阳市纪委和市检察院顺着举报信提供的线索,开始联合调查。
  经过了大量缜密的外围调查取证之后,检察机关依法搜查了樊中黔的住所。
  起初,办案人员的目的是找到举报信中提及的5根金条。然而,来到樊中黔住所的调查人员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除了客厅和普通人家一样,其他房间堆满了各种高档物品:名酒名烟、高档服装、古董字画、名贵补品……琳琅满目的物品俨然一座奢侈品仓库,价格不菲的名表和金块甚至随意摆放。办案人员从樊中黔家中的保险柜里共搜出604万元人民币、13万欧元、10余万美元、46万港币、面值18万元的各种购物卡,但并没找到举报信中所说的5根金条。
  当办案人员要求樊中黔面对清单说明巨额财物来源时,樊中黔态度十分蛮横,拒不配合,反而质问调查组为什么不走程序,对他采取突然行动。他还一口咬定钱是他二哥的,还有一些钱和物品是一个叫王卫国的法籍华人存放在他家中的。
  事实证明,樊中黔的话都是谎言。樊中黔的二哥对调查人员说自己没有存东西在樊中黔家里;而那个所谓的王卫国纯属子虚乌有。
  然而,谎言被戳穿的樊中黔依然十分嚣张,他拒绝说明任何财物的来源,反而拍着桌子质问办案人员:“你们组织都没搞清楚,还来问我?我是省人大代表,有这样对待一个党的干部的吗?”此后,樊中黔拒绝回答任何提问。
  樊中黔的沉默并没有难住专案组,因为办案人员并不单纯依赖樊中黔的交代,而是非常重视具体的物证调查。办案人员在樊中黔家中发现了多个房产证,顺着这一线索追查,在其另一处房产里找到了举报信中所说的关键证据——5根金条;从其他房产和某房地产开发商处又找到了三个保险柜,里面共有556万元;从其住所又找到一串保险柜钥匙。
  在磐石铁证面前,樊中黔最终低下了头,并向办案组交代了与这串钥匙相配的保险柜的藏匿处。从这最后一个保险柜里,办案人员又发现了15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
  2、权钱交易成为他们各取所需的致富途径
  数十年担任国土、建设部门和金阳管委会党政一把手,位高权重,失去监督,使他成为“塘中鱼”,平时被人“喂”,别人有事需要他时就“上钩”帮忙。
  樊中黔自1988年任贵阳市云岩区环城北路办事处主任开始受贿,到2008年在贵阳市政府市长助理的位置上落马,整整20年。其受贿时间之长、金额之大,不仅在经济欠发达的贵州具有典型性,在全国也实属罕见。
  经过近一年的审理,樊中黔案终于尘埃落定。办案人员在感到欣慰之余,心情依然难言轻松——虽然樊中黔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为什么其受贿时间能够长达二十年却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据办案人员透露,樊中黔之所以能受贿二十年没有被组织发现,原因有三:一是他的手段“高明”,每一次权钱交易他都把结果处理得滴水不漏;二是他用工作业绩蒙蔽了组织和上级领导;三是他虽然积聚了大量钱财,平日里却非常节俭,许多同事都反映他一双皮鞋换了三次底却还在穿。
  对樊中黔行贿的人主要有两种:一是房地产开发商,二是工程承建商。这与樊中黔二十年来掌握的权力紧密相关,因为所有与房地产相关的审批和配套手续都要经过樊中黔之手。
  近年来,国土、建设、城管等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而樊中黔多年来在这些部门担任主要领导,自然而然成为被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不惜出重金收买、腐蚀像樊中黔这样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而权钱交易便成了他们各取所需的致富途径。
  据办案人员透露,此案的大多数行贿者都是趁节日或樊中黔生日向其长期送钱,给双方的权钱交易蒙上了一层“人情往来”的面纱。从这些商人行贿的时间跨度上看,有的连送四五年,有的长达六七年, 甚至有人送了十多年才让樊中黔帮忙办理某个手续、审批某个项目。樊中黔自己将这种行贿方式形象地比喻为“喂塘子”,他是“塘中鱼”,平时被人“喂”,别人有事需要他时就“上钩”帮忙。
  樊中黔把自己收受的钱财分为四类:一是在完成对方请托事项之后收受的答谢;二是在工程项目中收受的答谢;三是违规运作项目收受的答谢;四是收受节日礼金。樊中黔在为请托人运作项目时,也美其名曰“依法办事”。
  樊中黔长期担任部门“一把手”,而在我国现有的监督体系中,对部门“一把手”的监督落实起来往往困难重重。樊中黔二十年间一再被“带病提拔”,从未受到查处,其犯罪手段“高明”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监督机制的缺位与失灵。
  正如樊中黔案发后在其《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忏悔和恳求》中剖析的那样:“我长期得到党组织的信任和重用,数十年来担任国土、建设、金阳管委会党政一把手,位高权重,失去监督,刚愎自用,利用手中的权力谋一己私利……”
  3、“万物无罪,祸在人心”
  “我是被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用金钱做成的轿子抬进了‘地狱’。他们哪里是朋友哥们儿,全都是要我给他们推磨的小鬼。贪的钱平时无用,拿来量刑时可有了大用。”
  “万物无罪,祸在人心”,这是樊中黔在法庭上的感慨,也是他对自己犯罪原因的概括分析。他在认罪时称自己是“吃饱了饭不懂得放筷子而被撑死的人”。
  樊中黔在《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忏悔和恳求》中写道:“由于我长期不注意思想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严重偏离,败在金钱面前,成为金钱的奴隶,成为一个严重犯罪嫌疑人,成为党的败类和历史罪人。”这几乎是每一个沦为罪犯的腐败分子的内心独白。
  长期担任重要部门的“一把手”,让樊中黔越来越看重权力和地位。源源不断的灰色收入,又进一步助长了其贪欲的膨胀,使其无法自拔。
  据办案人员透露,樊中黔第一次收受贿赂是在任环北办事处主任期间,金额是1000元。他回忆说当时的自己十分忐忑不安。后来,由于其犯罪行为长期未被发现,一次次的“安然无恙”,使他的侥幸心理不断强化,从第一次的1000元,发展到后来的一次收受100万元。
  樊中黔还自恃领导干部的身份,认为组织上不会贸然对他采取调查,即便有所行动也会按程序先进行诫勉谈话,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就算有什么风吹草动,凭他的关系和人脉,也有足够的时间转移财产以逃避调查。因此,他所收受的钱财多数都很随意地放在家里。
  此外,给樊中黔行贿的人中很多人与他称兄道弟,是“朋友加兄弟的哥们儿”。然而,就是一些这样的朋友,一步步把樊中黔推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案发后,樊中黔对办案人员说:“我是被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用金钱做成的轿子抬进了地狱。他们哪里是朋友哥们儿,全都是要我给他们推磨的小鬼。他们平时屁颠地围着我转,送我的不是金钱,而是纸钱。贪的钱平时无用,拿来量刑时可有了大用。”
  案件查结后,为结合该案开展有效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上演,今年3月1日,历经8个月的筹备,由贵阳市纪委、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在樊中黔受贿的同一单元内的两套豪华房中举办。展览结合警示教育光盘、相关案例和涉案物品,展示了樊中黔的犯罪经历、受贿实物、审理判决的全过程。其中陈列涉案物品的10个展柜,包括金条、金书、首饰、手机、购物卡、字画、古玩钱币、工艺品、录音录像设备及各类高档烟酒等500余件物品。
  展出期间,省市235家单位的近两万名干部职工前往参观,观展人员超出计划数近1万人。樊中黔个案警示教育展结束后,仍有单位不断咨询观展事宜。为此,贵阳市在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已着手建立综合性的“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一名党员干部在观展后赋诗一首《观樊中黔案警示教育展有感》:“功成名遂不奉公,贪夫徇财欲无穷;东窗事发妻子散,身陷囹圄一场空。”

  (本文得到了贵州省贵阳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