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第九轮巡视反馈意见陆续公布,“阴阳批件”“酒桌办公”等“新词”频出。如,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桑竹梅在向安徽省级领导班子反馈巡视“回头看”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为此,巡视组要求,开展“酒桌办公”问题治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关于“酒桌办公”,媒体曾报道某地以“场地有限”为由在酒店餐桌上办公,而且还说这次会议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省市简朴、节俭办会精神的相关要求组织安排,说得有根有据、有条有理,仿佛一切都是真的。不管事实究竟怎样,但令人不能忽略的是,当下“酒桌办公”这种乱象,上级检查时,酒桌上边吃边喝变成了办公,各部门各单位之间搞交流,也把地点选在了酒桌上,于是乎,各种“公干”都与“酒桌文化”息息相关,非“酒桌”不可。说到底,这种“酒桌办公”,其实就是变相吃喝,是一种另类腐败。
在权力的酒桌上,敬酒与被敬,往往因桌上的最高权力而异。在一个酒桌上,你可能是敬酒者,也即被考验者;但另一个酒桌,你也可能升级为被敬者,成为考验他人的主考官。哪怕职别再低,在求办事者那里,你依然可以成为座上宾与被敬者。由此,敬与被敬,喝与被喝,成为一条盘根错节的食物链,无论是南北东西,只要有权力在场,几乎就没有不喝的道理,这就成了“放之四海而通行”的“酒桌文化”。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在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政机关或部门领导干部只要遇到“伤悲”的时候,就会“急中生智”把相关领导请到酒桌上办公,在推杯换盏之间,接受上级领导的督促检查或批评指正,在烂醉如泥后整改纠正提高。其行为主要暴露出一些部门或单位,平时施政方式方法就简单粗糙、执政能力不强,只有上级督查组“兵临城下”了,才临时抱“酒瓶”,玩起了“酒桌办公”或“酒桌文化”。
当酒桌文化碰到中央“铁八条”就会伤痕累累。去年6月,安徽省某县纪检监察网就曾发布“一顿酒,6人‘喝’掉了‘乌纱帽’”的消息,可见,这些党员干部的认识、观念没能彻底转变。有的在长期工作中已形成了高接远送、“酒桌办公”的惯性思维,有的潜意识认为“八项规定”只是“一阵风”,走走过场、搞搞变通也就打发过去了。甚至于有的执行上级政策时想着法儿“糊弄”过关。他们习惯了讲排场、摆阔气,对群众耀武扬威、摆架子,慢慢就脱离群众了。如此消极应付的认识严重阻碍了中央精神的落实。
古语云:“严刑重典者成,弛法宽刑者败。”让“八项规定”入心入脑,当务之急是扭转干部的思想观念问题,坚持常抓不懈,维护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坚决向“一阵风”说不。只有以身作则,才能上行下效。同时,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还需强化制度约束机制。让预算审批从严,从源头上甄别哪些项目是不合理的;强化人大对预算的执行监督,对虚假开支、超预算开支要严格追责;预算要提前公开,凡是能公开的预算支出应当尽量详细列明,不留下操作空间。
总之,让“酒桌办公”销声匿迹,遏制另类腐败乱象的蔓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惩处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强硬态度,让任何人都不敢碰触这根“高压线”,谁碰谁就粉身碎骨、身败名裂。同时,应引入社会力量,加强社会化监督,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