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锦彪走向末路,是辽宁省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一个缩影。2017年1至10月,辽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242件,办结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追究刑事责任51人。一批横行多年的“村霸”受到了应有的制裁,不仅挽回了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损失,更整肃了乡风社情,巩固了农村基层政权。
“村霸”的覆灭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仍需冷静思考:“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为何在农村基层广泛存在?老“村霸”除掉了,出现新“村霸”怎么办?
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管,是“村霸”产生的重要原因,也是基层治理长期存在的难题。正如辽宁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所言,过去一段时间,村官非党员者,纪委难管;村官非党政干部者,监察难查;村官未“从事公务”时,检察难究。监管的空白地带,给“村霸”的肆意妄为留下了空间。
如今,随着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村干部被正式列入监督范围,这一难题有望得到破解。必须抓紧这一契机,着眼固本培元,加强对村干部群体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取信于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村霸”的横行,助长了嚣张气焰。一方面是县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要么抱着“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消极应对、视而不见;要么存在畏难情绪,不想打、不愿打、不敢打;要么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履责不够、把关不严。另一方面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以佟锦彪所在的房身村为例,村支书陈某自2002年上任以来,和佟锦彪共事15年,面对佟锦彪一次又一次侵占村集体资产,他很少公开反对,总是因为“碍于面子”而默许和容忍。
因此,彻底解决“村霸”问题,关键还在于压实责任。正如本溪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占伟所言,在严打“村霸”、严查“村霸”背后“保护伞”的同时,必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基层党组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把农村党员入口关,严把村“两委”班子换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从根源上铲除“村霸”生存的土壤,还基层群众幸福安宁的美好生活。
华容县纪委监委严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