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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底线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安全线”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在对浙江省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受贿案的剖析中提到,“让很多旁听者印象深刻的是,在何加顺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中,他基本不收任何现金。”在担任领导干部20多年时间里,他“曾经多次拒绝他人赠送的财物、股票和房产。”哪怕是多年的“好友”为其儿子升学一事送来的4万元现金,也被他断然退回。为何这样一个似乎对金钱颇有底线和原则的干部,最后还是一步步滑向了犯罪深渊?

原来,何加顺的堕落之路,从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老板提供帮助,并收受其一件价值279万元的“长瓜扁豆”青田石雕艺术品开始。“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何加顺的“雅好”让一些别有用心者找准了方向,纷纷投其所好,一步步将其“拖曳”进犯罪的深渊。在随案移送的赃物中,我们还看到了象牙雕观音像、犀牛角盘、象牙原牙等贵重物品,他还以173.2万元的低价从企业老板手中购得价值354.1万元的别墅,并以所谓的换房协议作掩盖和辩解。

在何加顺看来,这些东西往往价值比较内敛,外观不起眼但价值不菲,具有隐蔽性,即使组织查到也可以推说自己不知道确切价格进行抵赖,也满足了身为领导干部的他“对生活品味的追求”。

《刑法》第385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收受礼品、艺术品与收受现金一样,都是受贿行为。何加顺以物品作为权钱交易的伪装,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变个形式、换个花样,就可以逃避惩罚,置身“安全地带”,最终自食其果,难逃惩处。

从近年来各地通报的一些案例来看,为掩人耳目,一些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在收受财物时总是绞尽脑汁、防备在先,企图以所谓的正常买卖协议或“朋友之间的馈赠”进行掩饰,并且精心准备了一套说辞,有的说是“正常房产转让协议,不是受贿”,有的说是“钱没放在我个人手里,不是受贿”,有的说是“借贷关系,朋友帮忙,不是受贿”,可谓机关算尽、煞费苦心。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事实充分证明,不管是权钱交易还是权物交易,只要是违纪违法行为,都没有所谓的“安全地带”,再隐秘的招数,也终究是纸包不住火,逃不过组织和群众监督的眼睛。不该拿的东西拿了,不能做的事情做了,到头来既给党和政府抹了黑,又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无尽的悔恨。

古人云,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念之妄即改之。从何加顺的案例剖析可以看到,他是明知其“非”而不遏,明知其“妄”而不改。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目无党纪国法,丧失道德良知,缺少理想信念,给了诱惑以可乘之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同理,笔者认为,对党员干部而言,纪律底线才是安身立命的“安全线”,底线之外的各种诱惑皆是危险幻化而成,不管如何掩人耳目,只要伸手必被捉。只有恪守纪律底线,才能真正置身于“安全地带”。(临湘市纪委办公室  赵小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