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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扶贫腐败”要零容忍零失察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近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六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为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坚实基础。这本是惠及广大贫困群众的大好事,但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居干部却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打起了贫困群众“救命钱”的主意,扶贫领域的腐败风险正在上升,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不容忽视。

扶贫腐败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部分违规者或因为法治观念淡薄,或因为乡土人情羁绊,或因为现代治理经验欠缺,造成一些工作失误;随着扶贫资金、项目逐步增多,基层暴露出村务公开工作不足、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机制运行不畅、村务议事程序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等问题,导致出现扶贫工作监督滞后、缺位和错位现象。无论什么原因,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损害的都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都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都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如不从快从严惩治这一问题,群众对党的信任会大打折扣,将极大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扶贫领域容不得任何腐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只能有一个态度,就是零容忍。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始终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以“精准”理念紧盯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识别、扶贫项目审批与实施等关键环节,对扶贫领域腐败严查快处,强化问责追责,正是释放出严惩扶贫领域腐败的信号,彰显了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的决心。

针对扶贫腐败,除了态度上的零容忍,更需要体制机制层面上的零失察。要让低收入群体和偏远地区群众切实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让广大群众对经济发展有更多的获得感,这些都需要督促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监督机制。要逐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扶贫资金台账和信息库,对资金管理使用的每个环节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排查,完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在扶贫领域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社会氛围。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加强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打赢脱贫攻坚战。(华容县纪委严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