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至2015年6月,文三秋利用职务之便,向辖区企业违规收费44.79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基本建设、专项工作、食堂就餐、工作用车补助等开支。2015年12月,文三秋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