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曾剑辉等3人在开展春运稽查执法过程中,将已进入执法程序,车牌号为豫R45266涉嫌改型的半挂货车擅自做主放行,导致社会人员余某等借机收取河南货车司机5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恶劣影响。2016年4月,曾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