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开始,湖南省纪委监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进一步推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各地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 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原红岩溪中心林业管理站站长田吉龙侵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2年至2016年,田吉龙在担任红岩溪中心林业管理站站长期间,以自己名义在原红岩溪农村信用社开户并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侵占0.8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1年7月,田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邵阳市邵阳县塘田市镇肖八村党支部村委会违规拆分低保金发放问题。2017年至2018年,肖八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决定,由村干部收集7户低保户已发放的低保金共计4.66万元,再以现金形式平均发放给该村27名困难群众。肖体英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肖体英还存在克扣群众财物等其他问题。2021年7月,肖体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高坪村委会原主任贺世华套取家庭农场补贴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贺世华利用担任高坪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土地流转合同、虚报耕地面积申报并套取家庭农场补贴专项资金3.92万元。2021年6月,贺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岳阳市湘阴县南湖洲镇赛头口村委会审核资料不严导致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到位问题。2019年至2020年,赛头口村委会未据实采集、认真审核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信息和田亩面积,将农田承包者郭某作为补贴对象报送至南湖洲镇农技站,导致该村24户村民25.9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6万元发放不到位。时任村委会主任郭昌文、村委会副主任刘佑群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4月,郭昌文、刘佑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予以收缴并重新核发给相关补贴对象。
5. 怀化市沅陵县北溶乡朱红溪村党支部村委会违规账外使用护林员管护费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朱红溪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决定,由7名村组干部兼职护林员工作,账外支出护林员管护费18.26万元,其中护林员实际管护费0.52万元、村组干部工资福利12.45万元、办公费等村级开支5.29万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茂福、村委会主任向绍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时任村报账员王启明、张立新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张茂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绍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启明、张立新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 衡阳市衡南县鸡笼镇敬老院原院长伍孝华在审核有关医疗救助证明材料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伍孝华在担任鸡笼镇敬老院院长期间,对以敬老院名义出具的五保户医疗救助补偿款证明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鸡笼镇大江村村民李某晖利用他人五保户身份套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款1.56万元。2021年2月,伍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予以追缴。
7. 郴州市宜章县岩泉镇民政办主任宋军良在惠民惠农补贴对象信息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至2020年,宋军良在对享受惠民惠农补贴对象管理的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要求村级及时准确上报领取惠民惠农补贴对象的异动信息措施不力,导致向岩泉镇已死亡的4名残疾人、5名退伍军人违规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抚金和优待金共计1.54万元,1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退伍优待金1.37万元。2021年1月,宋军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领取的补贴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7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党员干部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过程中,有的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有的违规操作,改变资金用途;有的搞“微腐败”,虚报套取、非法侵占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动真碰硬,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到精准摸排情况、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对症施治,坚决斩断侵占群众利益的“黑手”,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