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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湘阴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湘阴县原湘滨镇国土所副所长刘勇违规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18年4月,时任原湘滨镇国土所副所长刘勇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5月,刘勇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建房“拆旧建新”税费0.19万元,并据为己有,违反群众纪律。刘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对其免职调离。

2.湘阴县司法局收治中心办公室主任蒋赞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底,县收治中心以批发价采购商品,再以市场价格向收治对象销售商品赚取差价共获得利润5.525万元,并以工会节日福利名义按两年合计2250元/人标准发放给收治中心全体干职工。时任收治中心办公室主任及内务经手人蒋赞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蒋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湘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