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阴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副校长冯早良等人违规开支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左宗棠中学违反学校食堂收支管理规定,将食堂收入用于改造招待餐厅费用、发放老师上街扫雪补助、支出学校水电费。冯早良作为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左必庄作为后勤中心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和商店管理工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冯早良、左必庄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湘阴县三塘镇干部周学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4日(清明节假期前一天)下午4点,周学驾驶公车到湘潭办理公务,返回途中私自驾驶该公车在长沙办理私事,并于次日凌晨6点左右到达湘阴停放。周学作为中共党员,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清明假期中没有按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办法进行使用,公车私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周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湘阴县东塘镇党委副书记吴春辉虚报项目资金报销租车费用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东塘镇党委委员吴春辉在分管岳望高速东塘段建设项目期间,东塘镇岳望高速公路指挥部采取虚报三改征地项目套取项目资金的形式,通过镇财政所拨付12300元给李公塘村,用于报销东塘镇岳望高速公路指挥部在岳望高速项目上的租车费用。2018年5月25日,吴春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湘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