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平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市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和调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平江县委巡察工作办法(修订)》《平江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办法(修订)》,部署安排后段巡察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潘岳清出席会议。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人汇报了近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段巡察工作计划,县委巡察办就有关方案、办法的制订和修订情况进行了说明,巡察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别发表意见、进行点评。
潘岳清指出,巡察工作地位重要,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性、政策性和精准性,以更高的站位看待巡察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支持巡察工作,以更优的机制推动巡察工作,以更实的效果深化巡察工作,抽调和推荐优秀干部参与巡察,认真抓好巡察整改。
周峰强调,要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工作。一是政治站位要再提高。要增强政治意识,担当政治责任,拓展政治效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要求,压实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的工作责任,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的协调协作,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二是监督质效要再提升。要切实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把“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要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的质量,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工作;要实实在在抓好问题整改,规范整改流程,加强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开展整改检查验收和回访督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建制。三是基础工作要再提标。要把制度落地落细,抓好制度执行;要把队伍建活建强,注重学习教育,做到团结协作;要把纪律抓严抓实,尤其要抓好保密纪律、廉洁纪律,严格内部管理,防止以巡谋私、跑风漏气、口大气粗等问题,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