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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驻】县委启动2020年第二轮巡察,10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附举报方式)

根据今年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安排,近日,县委10个巡察组分别进驻三阳乡、福寿山镇、长寿镇、木金乡、石牛寨镇、南江镇、上塔市镇、板江乡、三墩乡、向家镇等10个乡镇,开展为期35个工作日的集中巡察。

被巡察乡镇分别召开了巡察组进驻见面会和巡察工作动员会。动员会上,各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的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领导作了强调讲话,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巡察,充分把握开展巡察工作对于保落实促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作用。要明确要求,正确开展巡察,在巡察中既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反馈问题,又要立足关爱干部,采取适当方式,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要担当负责,正确对待巡察,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用纪律的刚性约束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排除各种干扰。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采取调查走访、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财务检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等方法开展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负责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或被巡察单位处理。

县委巡察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县委巡察组于11月25日撤离被巡察单位,撤离后不再受理涉及被巡察单位的举报反映。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向县委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县委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