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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县委巡察组集中向8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至12月,县委派出8个巡察组对县发改局、科工信局、平江高新区、交运局、市场监管局、汉昌镇、安定镇、余坪镇开展了为期30个工作日的集中巡察。本轮巡察共发现一般性问题206个,线索42条。

12月31日,县委书记汪涛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问题线索处理意见,部署下一步巡察工作。汪涛书记充分肯定了本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对涉及组织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工程项目建设、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主动认领,认真研究,抓好整改落实。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典型和个性问题,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不讲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要从严从快处理,维护县委巡察权威。

2020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县委巡察组根据书记专题会议的要求,向上述8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凌平、李明,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余振之分别出席反馈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办主任、各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相关乡镇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客观公正的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提升站位抓整改,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是推进改革发展的有力契机;要注重实效抓整改,在整改中做到对标对表、挂号销号、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要压实责任抓整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细,向县委和广大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诚恳认领巡察反馈意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确保任务到人、到岗、到时;将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单位自身工作相结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和巩固工作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