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4日,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组对平江县进行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2021年5月19日,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组向平江县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
根据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委始终坚持从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严肃对待,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切实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政治要求和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强领导,贯彻部署不拖延。在收到市委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时任县委书记汪涛立即组织进行部署安排,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并对反馈的问题逐一解剖分析,制定整改细化分解方案,明确由分管副县长魏移宗负主责牵头落实好整改任务。时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周峰和魏移宗副县长召开了相关县直部门和乡镇会议进行传达部署。李勇同志到任县委书记后高度重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多次过问调度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整改难度较大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和运营工作专门安排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方建于8月4日进行了专题调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专项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
二是明责任,整改落实不懈怠。制定出台了《中共平江县委关于落实市委“洞庭清波”专项巡察组巡察平江县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2个问题梳理细化,提出4条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责任具体到单位和个人,将整改时间明确到天,挂图作战,明责作战,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分管副县长魏移宗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召开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会诊”、点评、“开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强督察,严格标准不敷衍。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中共平江县委落实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按照“每周一上报,两周一汇报,每月一督查”逐项跟踪督促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任务重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工作,由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委联合召开部门负责人和乡镇长会议,下发整改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专项巡察组反馈的两个具体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江县工业园江丰污水厂在线监控合同相关条款不合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平江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将合同文本注明作废,并重新签订好规范合同存挡,并对时任环保站长赖小勇谈话提醒,对文政环保公司约谈。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平江县瓮江镇、伍市镇、龙门镇、虹桥镇、梅仙镇5个污水处理厂在9月30日前完成通水试运行,加义镇等13个乡镇15个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尤其是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全县21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通水试运行中,通过了省市销号检查工作。
管网建设进度情况:一是主管网,管网设计长度95.842公里(方案优化后长度),实际完成89.57公里,剩余6.272公里,完成率94%。二是接户管网,管网设计长度73.361公里(方案优化后长度),实际完成60.311公里,剩余13.05公里,完成率82.2%。
三、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县委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县委将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纲,认真按照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县委“一城四区”建设的重要动力。
一是坚定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是强化后续整改。坚决克服“过关”“交卷”思想,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这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任务,加大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强化工作力量,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是落实从严治党。全面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730-6235185;通信地址: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
中共岳阳市平江县委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