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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智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委干[2015]82号)

各县市区委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工委,屈原管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王智勇同志任岳阳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免去其岳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侯喜保同志任岳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张中霏同志任岳阳市委组织部纪检组长免去其平江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郑雄辉同志任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岳阳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章宏平同志任岳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许卫国同志岳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岚同志任岳阳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长免去其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甘学红同志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职务;

丁建兵同志任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岳阳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政委职务;

免去孙山青同志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职务(保留正处级);

施卫军同志任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免去其岳阳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职务;

夏荣才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阳文益同志岳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职务;

何旭光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挂职、为期两年);

戴丽同志任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淑平同志任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档案局党组成员职务;

黄三梅同志任岳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与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谈抒同志任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陈平同志任岳阳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秘书长职务;

罗湘同志任岳阳市规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任伟明同志任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张志超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平江县委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陈岳林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毛再斌同志任岳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缪小靳同志任岳阳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岳阳市107国道管理处党委书记职务;

何晖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潘志扬同志岳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党委书记职务(保留副处级);

免去黄湖滨同志岳阳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职务(保留正处级);

免去王哲生同志岳阳中学党委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

李江辉同志任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

李军辉同志任岳阳市南湖新区纪工委书记;

免去李征兵同志岳阳市南湖新区纪工委书记职务;

余岳雄同志任平江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岳阳市委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田明清同志屈原管理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沈小星同志任屈原管理区党委委员免去其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主任职务;

周陆军同志任屈原管理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韩德辉同志屈原管理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