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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总结推广制度廉洁性评估“八法”

 今年以来,岳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截止5月底,市纪委预防腐败室共对22份文件进行了评估,其中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8份;对市直单位33份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通过评估和备案,共提出修改意见51条,建议终止发文2份,评估意见全部得到采纳。评估过程中,该市适时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推广了“八种”评估方法,切实加强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
    (一)条文对比法。评估者根据文件制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逐条对比,评估制度确定的审批权限是否法定、法定时限是否超越、法定程序是否省略、法定追责情形是否涵盖、制度约束的主体是否全面等等,杜绝法外设权、监管缺位、效能低下等问题制度的出现。
    (二)重点审查法。评估过程中,除了看制度本身的结构是否全面外,还要重点审查制度的重点章节和关键条文,特别是对于涉及资金分配、行政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性规定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招录招聘资格条件的条文要重点把关,确保不存在厚此薄彼、违规审批、量身定做、设置门槛排斥潜在人员的情况发生。
    (三)情景模拟法。对于涉及法律关系和办事层级规定较为复杂的制度,评估者在评估时,要将自己置身于具体的办事场景中,按照制度规定模拟办事的情形,亲历制度在制定过程中的合理性、科学性,通过场景模拟,剔除一些可有可无的程序设置,提高工作效能。
    (四)角色转换法。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要把自己分别作为管理者、被管理者、再监督人三重身份和角色来评估制度本身可能存在的缺陷和瑕疵,以管理者的身份来评估被管理者可钻的制度空子,以被管理者的身份来评估管理者存在的管理真空,以再监督者的身份评估制度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衍生的圈钱交易、徇私舞弊等。通过在角色中转换,全面把握制度不廉洁问题。
    (五)逻辑推理法。对于制度起草者意图不明确的条文,评估人员要尝试采取逻辑推理的办法一步步推理可能达到的目的,进而发现制度起草过程中的廉政漏洞,适时加以补充约束,防范于未然。
    (六)疑点突破法。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于疑点较大的条文,要作为重点突破的对象,仔细加以评估,必要时要通过一定范围内的调查了解、座谈走访来帮助自己破译疑点问题,及时评估疑点条文或章节存在的能够衍生不廉洁行为的制度,遏制制度起草者的不良动机。

    (七)辩论释疑法。对于涉及业务较为具体,调整范围较为宽泛的制度,评估人员在组织相关人员评估时,可以借鉴法庭审理和辩论赛的方式,分成正反方,开展辩论,在辩论过程中,不断地明辨是非,更加全面地了解制度的合法性、利益冲突、效能性、等制度廉洁性评估方面的内容,为提出可行的建议奠定扎实的基础。
    (八)检查验证法。评估人员要认真剖析本单位以往发案实际,把现有的制度放到原发案件当中运行,检验是否会发生同样的问题,如果问题在现有的制度下依然会发生,证明制度还存在廉政漏洞,通过检验发现修改制度需要修改的方向和重点。(据岳阳市纪委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