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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优机制监督推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大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守职责定位,强化专项监督,监督推动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报经市委同意,近日,岳阳市纪委监委专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从严从实加强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校准工作定位和重心,严格对照市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双十条”规定,坚守“监督的再监督”“监督的后监督”职责定位,监督推动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协调职责和有关部门行业监管职责。

《通知》明确,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同向发力,增强监督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掌握上级和本级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指令要求,定期掌握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督促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汇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通知》强调,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把握监督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工作组(专班)履职情况开展日常监督,不定期下沉一线开展专项督查,自下而上逐级检视政令是否畅通、责任是否落实,实行责任倒查;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有关疫情防控责任单位的纪检监察组要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情况开展驻点监督,增强监督的协同性、实效性。对监督或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处理并清单式通报。监督推动各级疫情防控责任主体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紧盯执行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各项指令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既严查责任虚化空转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又要纠治防控过当过度、乱作为等问题。紧盯公职人员向疫情防控领域伸“黑手”,利用防疫之“机”或职权之便吃拿卡要、套取涉疫财政资金、与涉疫企业搞利益勾连、收受贿赂等问题。

《通知》强调,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中思想认识不足、责任压实不严、措施落实不力以及“四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对工作挂空挡、措施不落地等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借疫情防控之机搞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的依法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实行提级督办并“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单位相关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