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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集中整治八小时外公车私驾私用行为

近期,湘阴县纪委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非工作时间公车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车位内,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必须报县纪委审核备案;对于违反规定私驾公车的领导干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屡禁不止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5-24日,该县纪委先后2次组织“两办”督查室、交警大队、电视台负责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县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工作八小时之外仍在道路上行驶和停靠在公共场所附近的公车进行了拍照登记、集中辩认,对3台违规公车进行了电视曝光,对3名直接责任人和公车所属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促进了全县公车使用管理的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