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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四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湘阴县迅速行动,科学部署,以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为目标,突出“四抓四促”,深化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是抓清理规范,促制度系统化。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通知》,组织全县乡镇、县直单位就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情况按照党员干部教育、人事任免、财经运作、机关管理、惩处等五大板块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报县纪委统一汇总。对于制度不健全、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强的单位,由县纪委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安排专人指导、督促其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制度完善、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促进制度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

二是抓监督检查,促制度落实。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审计局、人事局、编办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门班子,负责对全县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近五年来发生过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检查主要是通过听取单位汇报、座谈干部群众、实地查看相关资料等途径,看各单位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制度执行是否取得实效。对于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是抓改革创新,促体系完善。由县纪委对近三年来违纪案件的主要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情况,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组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在己有制度的基础上,创新一批操作性、约束性比较强的制度,堵塞漏洞,完善体系。

四是抓经验推广,促整体推进。通过清理、督查,发现一批内容全面、细致到位、针对性较强、有效管用的制度,在全县乡镇、县直单位中进行全面推介,整体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今年共对全县19个乡镇、109个县直单位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组织7个工作组专门指导、督促3个乡镇、11个县直单位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23项。该县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改革和创新相关制度以及经验推广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基层制度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湘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