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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推行村民测评考核制度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善和加强干群关系,湘阴县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职工,包括“七站八所”干部职工中推行“村民测评考核制度”。

民主测评的主要内容是乡镇干部(职工)包村联户,为民办实事等工作情况,包括发展经济、扶植大户、科技指导、扶贫帮困、公益事业、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以及干部(职工)本人工作作风等。每年年中,年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乡镇干部(职工)包村联户工作测评表》,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测评表同时设“评议意见栏”,征求村民对干部(职工)意见。测评采取召开户主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中测评,或采取设流动票箱、测评考核等形式。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票达100%的干部(职工)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优秀”和“合格”票累计达不到60%或“基本合格”、“不合格”票累计达30%或“不合格”票达20%的干部(职工)要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限期改正,是负责干部的降职使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人数在3人或3人以上者,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近期,在全面对乡镇干部进行测评后,县委坚决兑现测评结果的运用,25名反映优秀的干部受到表彰奖励,15名干部受到批评并限期改正,3名负责干部被降职使用,2个单位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