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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六项管理”实行农村低保阳光操作

一是严格程序管理。对入保申请人坚持进村入户,运用“看、听、算、访、比”五字法,查看其家庭生活状况,听其介绍家庭有关情况,计算其家庭收入和人均收入,访问其邻居及有关党员群众,比较与其他被调查对象的困难程度。同时,每个低保对象的确定,除按统计口径和标准核查其家庭收入外,还要经村级初审评议、乡镇审核、主管部门审批“三审”程序,做到低保政策、办事程序、审批结果“三公开”。

二是推进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创建“阳光诚信低保”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意见》,在全市各乡镇、村(居)建立了“低保评估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发扬民主的原则,对本辖区申请享受低保家庭进行公开民主评议。同时,畅通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各类诉求,有效防止“优亲厚友、以权定保”现象的发生。

三是推行分类管理。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原则,根据困难程度、身体状况、脱贫能力等情况,科学准确地划分了低保对象享受低保类型,实行了分类施保。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防止低保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健全低保金发放制度,坚持“财政管钱,民政管事,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建立低保资金专户、落实资金,民政部门提供被保人员名单、帐号,农村信用社代发,低保对象凭存折或涉农“一本通”直接到本地农村信用社领取低保金,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发放安全、及时、足额到位。

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低保档案硬件设施建设,为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电脑和数码相机,统一制作了入户调查表、审批表、公示材料,将低保对象的申请书、入户调查表、审批表及民主评议资料、公示照片等全部归档,建立一户一袋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实行“村委会—乡镇—主管部门”三级管理。健全了低保户、大病困难户、子女上学困难户、低保边缘户等弱势群体的“电子民生档案”,防止救助出现盲点和重复救助。

     六是实施动态管理。规范低保准入和退出机制,每季度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审核,并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调查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结构变化、人口变化、就业变化、收入变化等情况,及时办理相应的增、减、停发手续,确保低保对象按照标准有进有出、有增有减。(贺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