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信息 > 手机版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动态  > 正文内容

临湘市建立“五大体系”深化行政效能建设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顺利落实,今年,临湘市通过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行方式,逐步构建起“行政运行、制度保障、办事公开、效能评估、监督制约”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制度提效、行政提速、服务提质、形象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优化行政服务,建立协调高效的行政运行体系

一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市综合行政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开发建设,逐步与济南市电子行政审批系统联网,实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加快公共资源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将国有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实现交易过程的“管办分离”,实现公共资源效益最大化。三是加强为民服务网络建设。实施行政审批服务与为民服务两大网络功能整合,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开通网上办理系统,与市网上审批系统对接,提供群众申请事项、疑难问题咨询和网上办理。加强对镇村为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健全队伍,完善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是加强效能监察投诉建设。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发挥网络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功能,强化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监察。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起“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反馈及时、整改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长效机制。

二、规范行政行为,建立系统的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规范行政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凡济南市以上明文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确定保留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实行集中收费制度,进驻大厅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收费由收费窗口统一征收。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和依据进行梳理,严格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违法行为划分为具体等级,对处罚标准进行量化细化。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审核备案制度,各种涉企检查必须通过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审批核准后方可进行。三是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在各部门中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角、限时办结、公开承诺五项制度,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推行阳光政务,建立规范的办事公开体系

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政府重大事项及时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效。二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实现政务信息、政府公告、招标采购和为企业、市民办事指南及时上网发布,方便群众查询。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创新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效能评估体系

一是完善考评体系。制定完善年度行政机关效能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法,逐步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科学考评体系和机制,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完善领导班子考评与社会评估相结合的考评模式,继续做好公众评议工作,建立多角度、多层次的社会参与体系。二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细化量化效能评估,严格绩效考评,加大结果运用,把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述职、奖励、评先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五、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

一是加强效能督查。建立健全效能督查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督查资源和力量,采取明查与暗访,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增强督查实效。严格执行效能督查通报、整改制度,实行有部署必督查、有督查必通报,对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不定期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座谈会,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教育和惩诫有效结合起来,对影响工作效率、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督促整改。对经常出现、反复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损害政府形象的人和事严肃处理,严厉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的责任。(贺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