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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四项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对发现的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收兵”。

  近日,汨罗市委第十一届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并进行了调度。会议指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加强整改成果运用,强力推进“四项举措”等一系列实招、硬招,以整改实效彰显巡视巡察利剑威力。

  “一岗双责”,传导压力抓实整改

  近年来,汨罗市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市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他成员监督的十项措施》和《汨罗市委巡察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工作规程》,对市级领导履行巡视巡察整改领域“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责任,组织相关单位对巡视巡察反馈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等做出明确要求。同时,将巡察反馈会提级为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分管市级领导向被巡单位传导压力,提出整改要求,以此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招兵买马”,增强力量压实整改

  “巡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抓好整改,突显‘四个聚焦’,突显高质量发展,突显为人民服务”是汨罗市委对巡察机构的要求。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将286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中,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指导督导、审核评估等工作。通过指导完善整改方案、动态销号等方式,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跟踪督办,责任上肩推进整改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进,今年,汨罗市委巡察办共下达督办函13份、建议书15份,抄送分管市级领导15份,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掌握并指导。同时,制发《关于履行巡察整改责任的工作提示函》6份,提醒新调整的单位“一把手”,“新官”理“旧账”,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此强化对整改任务的全程跟踪,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主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协调解决各类巡察整改工作“中梗阻”问题,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精心指导,规范流程做实整改

  为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整改质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委巡察办担负发起、推动综合使命,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各阶段工作流程、明确工作重点,从整改方案的研究与制定到审核与报备,从集中整改到检查评估,从提交整改报告到建立长效机制,从公开整改情况到资料归档,环环相扣、压茬推进,把严的要求贯穿到巡察整改全过程各环节。指导帮助被巡察党组织“对单下药”,不仅有效提高了整改工作的质量,也提升了工作效率。

  据悉,十一届汨罗市委巡察共发现问题1147个,已整改完成827个,推动建章立制78项,推动解决老旧小区改造、村级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顽瘴痼疾、医疗政策宣传不及时等民生问题37个,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账乡管、临聘人员清理等系统治理1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