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云溪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云溪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共云溪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书记、院长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带头落实区主要领导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一体推进、一体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切实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撒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
研究制定《中共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紧紧围绕反馈问题,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的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共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46 条,并对每一条整改措施制定责任清单,将整改责任明确到分管领导和部门,同时明确整改时限。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
院党组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一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顽瘴固疾,逐条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对照,剖析问题根源。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注重举一反三,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治理。针对巡察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掌握和运用,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截至2024年12月28日,巡察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12 个,阶段性完成整改 1个,未完成整改 0 个;巡察移交的14件信访件,已办结 14 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涉江涉河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无相关赔偿金、修复资金用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整改情况:1、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摘要两次,从思想上筑牢环境保护意识。我院将在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讲话精神。2、正确履行好法院审判职能职责、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切实贯彻“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理念,推进打击环境刑事犯罪与恢复生态环境有机结合。为此我院制定了2023年度云溪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2024年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方案。我院在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时,发现非法采矿案件占比较高,向相关单位提出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司法建议。3、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我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云溪检察院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我院依法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渔业资源和生态修复费用105976.56元。我院联合相关部门在长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生90万尾鱼苗,以补偿性鱼类放流方式对受损鱼类资源进行生态修复。
2、问题:2021年党史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到位。
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期间,部分支部支委会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不扎实,专题学习研讨、讲党课不到位。
整改情况:1、院总支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计划等文件,定期督促各支部开展好党内学习和党员上党课。党纪学习教育期间,院总支积极督促各支部按照《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安排》按时完成专题学习研讨任务,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观看警示教育片、上纪律党课等活动,并及时做好支部学习记录,避免支部已开展学习研讨等活动但记录未写全的情况,确保专题教育开展得更加扎实、更到位。2、制定了2024年工作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将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督促各支部书记重视党建工作。3、党总支书记定期对支部书记谈心谈话。针对巡察中反馈的支部学习问题,院总支组织各支部书记集中进行专项学习,院总支书记分别和各支部书记进行了谈心谈话,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学习,并整改。
3、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党组“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三是理论学习不全面。
整改情况:1、党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党组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并完成每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2024年已制定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及风险隐患清单2份。邀请专家以“强化风险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为题对全院干警进行专题辅导,提升干警意识形态工作意识。2、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范围,在撰写前期,政治部提醒对各位需要上交这两项材料的领导,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3、每月按时、按质、按量开展中心组学习,根据上级要求动态更新、增加学习内容,针对重点内容开展专题研讨,确保每年中心组学习按区委要求开展。2024年已完成1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开展了研讨交流。经查2023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专题已按要求组织了学习。
4、问题:以高审判质效助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一是当事人上诉率偏高。二是部分案件质量不高,被发回重审和改判率偏高。
整改情况: 1、规范文书审核流程,确保全流程线上办理,明确院庭长阅核的范围及内容。各审判团队由协管院领导对团队内员额法官承办的案件进行阅核,法庭之间员额法官承办的案件互相阅核,阅核人对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质量进行全面阅核,并签批留痕,终身负责;2024年,我院还完善了《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确定可不阅核、弹性阅核范围,案卷中加入裁判文书阅核单,严格贯彻落实“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坚持压实“阅核”责任链条。2、深化科技运用,在办案系统中设置,案件结案前必须进行文书纠错,同时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再次校对,提升文书质量,避免出现低级错误;我院还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培训2次,不断强化智慧法院2.0案件监管系统使用。3、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作用,严格落实审委会议事规则,充分运用案例库、典型案例等,检索类案后,对比案件进行详细释法说理,提升裁判文书质量。4、完善《2024年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上诉、发改案件的考核奖惩。2024年共召开四次案件质量评议暨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针对发改案件以及同类案件分析裁判要旨、发改原因,总结审理要点并由所有员额法官共同讨论通过裁判标准。制定《2024年庭审观摩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升审判质量。制定《云溪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和评查办法》,2024年发11期审判管理专报针对指标进行数据分析,通过上述管理措施,不断提升案件质效。5、党组书记、院长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对发改案件较多的法官进行了谈心谈话,通过摆问题,剖析原因后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提升工作绩效。
5、问题: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有差距,案件执行待加强。
一是执行账户余额较大。二是案件执行有待加强。三是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共收到信访件14件,其中12件涉及执行。
整改情况:1、针对执行账户余额较大问题,对备用金封存案款、执行暂存款进行逐案清查。完善案款发放规章制度,简化案款发放手续;后期财务也将加强提醒,督促执行局及时通知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2、多次与区直属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进行联系沟通,持续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化解执行难题。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牵头,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在刑事诉讼、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等工作中加强协作加强配合的实施意见》。多次召开内部会议,加强执行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开展谈心活动,主管执行的院领导和执行局长多次和执行干警点对点、面对面进行谈心,共同研究执行新方法、新举措,如发布《关于严正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义务的通告》《悬赏公告》《督促交付财产通知书》等。2024年共开展执行集中专项行动3次,共拘留、拘传47人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组织执行兑现大会。2024年度,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均优于执行质效考核区间。3、针对巡察期间12件关于执行的信访问题均一一进行整改。有一案件通过房屋拍卖抵账,已执行部分案款,当事人刘某送锦旗表示认可执行。
6、问题: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有差距。
区人民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之间信息衔接平台利用不高。
整改情况:1、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沟通,用好政法协同平台,加强和检察院衔接,2024年两次与检察院召开工作会商会。2、积极贯彻落实“岳阳市深化政法单位执法办案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加强协作。3、2024年5月开始每月制作政法协同平台数据台账,通过数据分析不断提升协同平台利用率。
7、问题:落实审慎司法裁判的司法理念有差距。
经查阅区人民法院2019年至2023年审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台账,案件质量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1、党组书记、院长组织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团队干警学习了最高法院下发的《关于贯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提升刑事审判案件质量。2、进一步强化刑事案件阅核,由协管院领导对刑事案件进行阅核。2024年收案183件,结案183件,阅核183件。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8、问题: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严格。
区人民法院在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部分干警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不及时填报情况;缺乏对填报情况的定期分析,防范廉政风险方面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1、持续加强学习、教育引导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党组书记、院长以“贯切落实三个规定”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切实增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书记员培训会、人民陪审员培训会上,督察专干对“三个规定”内容、填报、司法作风进行了宣讲。同时在立案大厅和二楼大厅摆放了“三个规定”告知书的宣传牌。还印发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配套文件汇编、以及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操作手册;2、加强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绩效考核,完善“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的奖罚。认真落实岳阳市中院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基层法院扣分细则》。3、督察专干每月督促干警如实填报,不定期督察通报填写情况。2024年对“三个规定”情况共通报2次。
9、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一是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需加强。二是法庭复印设备配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1、不断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2024年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案款、当事人自动履行款管理规定》,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领款审批、发放工作,确保当事人申请款项依法依规发放。2、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定,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对资金、票据、账目及时登记,已经通过自查建立了2024年1-12月执行案款明细台账,执行局与院财务按照规定逐月进行对账。二、1、组织财务人员再次深入学习《湖南省人民法院办案专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层级标准采购办公设备。二是按照管理规定,将法庭数码复印机调换至院文印室使用,重新按法庭设备配置标准配置复印机。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0、问题: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
2021年、2022年法院存在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已完善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对聘用人员的招聘、工作职责、人员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后续人员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制度严格落实。2、严格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要求进行临聘人员的公开招录,坚持“逢进必考”原则,规范招聘流程。3、党组书记、院长对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就巡察问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后续应严格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开展招聘工作。
11、问题:重业务轻党建。
区人民法院党组讨论党建工作次数不够。各党支部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二是党支部会议记录较凌乱;三是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四是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不到位;五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不到位。
整改情况:1、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2024年我院召开党组会8次讨论研究了党建工作的相关内容。同时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党组会上半年讨论通过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计划。每季度院总支对各支部党纪学习、党课开展和记录情况进行督查。2、针对支部会议记录问题,党总支书记与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督促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院总支组织开展全年支部记录互评,共同探讨如何做实支部活动。3、院总支召集支部书记及党务专干开展党建业务学习培训,同时针对各支部疑难问题进行解答,确保支部纪实手册记录的连贯性、严密性。4、党总支加强换届选举程序指导,针对党支部换届问题,院总支组织相应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完善相应改选工作。5、针对支部记录不全的问题,院总支书记与相应支部的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组织各支部书记加强学习,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任务,完善党员档案资料,在后续发展党员的过程中予以注意。6、制定了2024年工作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将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等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2、问题:上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主要表现在:一是区人民法院上轮巡察存在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严的问题。二是区人民法院上轮巡察存在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区人民法院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未予解决。
整改情况:1、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制定清廉法院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关于开展“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制定了《党员干部“守底线、防风险、以正确方式履职用权”正负面清单》,通过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督促干警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2、完善制定综合绩效考核方案,从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加强对全院干警的内部管理考核,每季度对干警进行考核打分,将考评结果与年度评优评挂钩。3、组织全院干警多形式多轮次开展纠风防腐学习,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2024年组织全院干警两次旁听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多次召开道德讲堂宣讲廉洁清风;组织青年理论小组开展廉政活动,对新入职干警、新任命干警均开展廉政谈话,帮助青年干警绷紧廉政弦。4、合理解决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2024年为两位干警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招录4位青年干警,不断优化队伍。加强青年领军人才的培养,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干事创业,24年有2位中层骨干安排到关键岗位上任职,为5位干警办理职级晋升。
13、问题:少数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2023年,省财政厅联合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法院财各进行审计,审计提出法院审判大楼及南山法庭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目前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院党组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同时积极向云溪区、城陵矶新港区相关领导、部门加强汇报、对接争取支持。已请测绘公司进行土地、房屋面积测绘,并进行不动产权属备案登记公示。同时,启动了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邀请云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部门同志实地查看南山法庭,做好后续确权工作。院机关审判大楼已在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国土部门进行划拨土地手续流程,下一步将按审计整改要求实施,完备不动产权证登记。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坚持刀刃向内,确保巡察整改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完善发展。
二是严格标准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紧扣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继续扛稳抓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与法院审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主动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推卸责任、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云溪法院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坚持定期督促调度,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切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0-8416255;邮政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380号;电子邮箱:17705361@qq.com。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