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 发表时间:2025-03-11 15:21 来源:巴陵风纪网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34日至510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625日,区委第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委政法委班子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全委上下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政法委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政法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推动整改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认领牵头整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加强综合协调、方案拟制、督导检查、情况收集、台账整理等工作,统筹推动整改落实。系统部署研究,明确整改职责。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条研究,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对14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在此基础上,建立销号制度,每一项问题整改措施和进度,须经负责股室、分管领导、常务副书记审定后,由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进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在会上通报进展情况。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在整改落实中,注重抓主要矛盾,围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拥军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成立了以自己任组长的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本委实际,亲自参与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将问题细化为具体的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方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落到实处。加强了对整改任务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其中,6月25日、7月1日、8月29日召开委务会议,专题研究区委巡察区委政法委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并提出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有效推动我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1个,已办结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到位。一是政治督查不到位。从2020年以来,除参与区检察院李媛珊同志提拔的资格审查外,未参与过其他组织考察事宜,也未列席政法各单位民主生活会;二是基层政法队伍建设较薄弱。镇(街道)政法委员均是身兼数职,事务缠身,没有更多精力投入到政法工作;村(社区)政法专干也存在身兼数职、工作经验不足、群众工作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三是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区委政法委在岗15人都不是法律专业毕业或从事过法律工作,加之大部分政法单位属市直管等原因,导致执法监管人员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标准不严格。如2023年11月在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后,区检察院没有以党组名义而只是以内设机构第一检察部名义向区委政法委作出回复,区公安分局则只是对3个不合格案卷中的2个分别作出回复,区委政法委对此未审核把关、跟踪督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联合纪委监委、组织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云溪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规定》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政法各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均派员列席,加大了政治队伍监督力度。二是梳理全区各镇(街道)政法委员任务分工情况,组织镇(街道)政法委员、平安办工作人员举办了婚恋纠纷调解、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防控能力等相关培训,全区共有200余人次参会。三是组织全区政法队伍开展政治轮训,轮训紧密结合当前政法工作实际,通过专家授课与视频记录的形式开展6个专题培训。同时政法各单位今年均积极开展了政治轮训活动,培训形式和时长不一,有3-5天的短期集中授课班,有跨度2-3个月的教育整训期,切实提高政法各单位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四是今年6月我委通过“四海揽才”招录一名法律专业研究生,持有A证,进一步充实了我委法律专业队伍。五是加强对区政法各单位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组织政法各单位开展一次全区涉企案件评查,抽查60个以上案卷标本,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有偏差。委班子“第一议题”学习与工作例会结合在一起开展,没有做到分阶段记录。二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重视不够。未传达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文件,也未开展专题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委办《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区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规则》,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委务会的“第一议题”。二是在委务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文件。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今年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向市委政法委报送了《涉政法领域意识形态突出风险隐患情况报告》,向区委报送了《国家安全文化领域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材料》《云溪区岁末年初国家安全文化领域及意识形态领域主要风险点防范化解统计表》。

3.统筹推动“利剑护蕾”行动有差距。一是法治进校园没有统筹和全覆盖。全区29所中小学,只有18所学校安排了法治副校长,其中3所学校安排了2至3名,15所学校安排了1名,其他11所学校则没有安排,直到2024年4月区委政法委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宣传工作有薄弱环节。厂港地犬牙交错,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员流动大,情况复杂,差异化开展重点宣传力度有欠缺,家长防范意识还不强,社区排查走访工作还不深入、不全面。2024年4月24日市委政法委到云溪督导指导发现,松杨湖街道逸苑旅馆仍然还没有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立牌,未使用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也未见开展“利剑护蕾”行动的相关宣传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云溪区“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先后组织召开了专题推进会、部署会等,督导具体工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我区共发生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50%,涉公职人员、教职员工“零发案”。二是规范法治进校园工作,明确法治进校园宣传内容。建立“N警一师联一校”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区29所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配备了法治副校长39名。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场次90余场,受众师生3.5万余人。7月4日,联合区检察院举办为期一天的全区法治副校长同堂培训,政法各单位32名现任法治副校长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三是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区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利剑护蕾”警示片。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全区“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短视频、宣传手册、海报、倡议书、告家长书、室内外电子屏、“村村响”广播、巡逻车等开展常态化宣传。四是不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人群,建立关爱帮扶措施,督促监护人履行责任。对区内刑满释放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闲散人员等,实行建档建册、分类动态监管,做好预警防范。五是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对发生的案件开展“一案一倒查、一案一剖析”,持续做好整改工作。督促公安、市场监管、卫健、文旅广电等职能部门压实责任、行业规定动作,强化对文化娱乐、宾馆酒店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场所的排查整治,主城区34家宾馆酒店安装未成年人人脸识别系统,与区内23家歌舞娱乐场所及3家电竞酒店负责人签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状。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执法,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和从业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联合执法对无证照经营问题2家KTV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关停),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上网的3所网吧进行了立案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4.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力度不够。一是机构设置没有专人专职,目前政法委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由常务副书记分管,具体工作由政工室主任负责,且没有安排其他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二是专项督导督查不够,按照中办发〔2021〕6号文件规定要求“省市县三级每两年联动开展一次督导督查”,但区委政法委自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仅于2024年3月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导督查;三是成效不明显,对涉黑恶线索摸排不主动,对线索深挖细查做得不够,有价值、有分量的线索较少,致使线索来源渠道比较单一,质效不高,2022年、2023年涉黑案件均未破“零”,2023年岳阳市在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区2022年办理的涉恶案件,“打财断血”没有破“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明确1名工作人员从事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二是今年在区委第52次常委会上汇报了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办发〔2021〕6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以来,我委在2022年8月、2024年3月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并进行了督查通报。我委将持续坚持两年一次专项督导的工作要求,从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三是制定了《云溪区开展整治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云溪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社会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强化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七大行业领域线索摸排,依法严厉惩治“强揽工程”“市霸行霸”行为。四是加强区扫黑办统筹调度,今年召开工作调度会3次,落实了各镇(街道)和相关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加强了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5.公众安全感测评深入推进有差距一是厂港地统筹推进有短板。2022年全市公众安全感测评中,10家驻区央企、省企,有3家排名全市110名以后。二是政法单位公众安全感测评成绩不理想。2023年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单次评价中,部分政法单位评价低于全区总体评价,且低于全省平均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第57 次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云溪区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实施方案》,建立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工作机制推进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二是10家驻区央企、省企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明确由区级领导联点领导负责对接推进。三是召开了全区平安建设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会议,会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大宣传、社情民意大走访、联防联控大巡逻、社会治安大整治、矛盾纠纷大化解等“五大行动”。四是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轮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民情收集,重点深入小区院落、村组及厂港园一线事业部、车间、班组等地,发放公开信、宣传资料11000余份,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评价当前我区的社会治安、政法队伍等工作。五是由政法各单位提供高品质宣传素材,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制作政法队伍履职为民的短视频12期,累计点赞转发过万,阅读量过35万。六是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等开展专项督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6.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差距。一是网格员兼职过多且未纳入考核,大部分由村(社区)治保主任和其他村干部兼任,全区在册网格员154人,参加考核的仅16人。二是基层网格管理底数不清,松杨湖街道有网格员120人,纳入全区平台的网格员只有6人;陆城镇基隆村第四网格内有126户,而台账上显示只有88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力争分步充实专职网格员力量,优化兼职网格员、微网格员配备。二是完善《云溪区专(兼)职网格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专职和兼职网格员一并纳入考核。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专职网格员除区综治中心保留5名外,17名专职网格员全部下沉到一线,充实基层网格化工作力量。三是进一步优化网格划分,并将全区专(兼、微)网格员全部纳入区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并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对微网格员的管理与考核。松杨湖街道120名网格员(含114名微网格员)全部纳入全区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四是对陆城镇基隆村网格进行优化调整,将第四网格中的陶闾组(共38户155人)调至第三网格,并及时在网格化管理平台中将第四网格的126户更改为88户。同时,加强全区网格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录入网格信息,做到资料台账与网格平台信息保持一致。五是10月22日-23日,在区委党校开展为期2天的网格员培训班,全体专职网格员和部分兼职网格员代表参加,进一步提升网格员履职能力。

7.执行司法救助制度有偏差。一是对救助对象把关不严,救助对象陈小玉2022年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十级伤残,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7.8万元已到位,责任人张常武应赔偿1.2万元未能赔付,受害人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冻结了张常武账户,张常武对此不服便多次缠诉缠访,区法院为了息诉息访,于2023年9月同意为受害人陈小玉解决1万元的司法救助,但据了解,救助对象陈小玉家庭经济状况尚可,也没有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家庭困难,不符合救助条件,政法委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同意了该司法救助的申请。同时还发现该救助审批手续也不完善,在申请表中政法委和相关部门未给出审核意见、未盖章、未签日期。二是对救助标准把关不严,救助对象李金娥在2020年的交通事故中受伤,个人支付医疗费0.43万元,交警部门提出给予0.5万元司法救助申请,超出其本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符合相关规定,政法委未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中发现司法救助申报存在问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工作要求。二是自2024年二季度开始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对申报金额实行签字背书,对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通过申报推介、资料传阅、现场质询和联合会审,堵塞审批环节可能存在的漏洞。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使司法救助的资格条件更具体、申报流程更规范、联合会审更有实效性。

8.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2023年6月,区委政法委在召开维稳工作会议传阅秘密文件过程中,保密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密管理程序不严谨,致使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将文件内容拍照转发至该街道工作群,相关责任人被区纪委监委给予政务处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涉密文件管理进行自我反思、自查自纠,同时对泄密的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深刻反省。二是建立健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等保密制度,对文件的传阅、复印、转发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每次开会对有涉密内容的文件,都提出了保密纪律要求,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9.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有短板。区委政法委《2022年全区政法工作要点》《2023年全区政法工作要点》等文件中要求深化配套制度改革共25项制度机制建设,其中区委政法委牵头的有20项,目前还有干部协管、协查党管政法制度机制等6项制度没有建立。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云溪实际,区委政法委联合区政法单位,出台《云溪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规定》《关于加强刑事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民事执行等工作协作与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民警正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区司法局党员干部“守底线、防风险”,以正确方式履职用权正负面清单》等,从规范队伍协管程序、加大案件协查力度、加大队伍监督力度、强化党委(党组)履职责任、加强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等方面进行了内容明确。5项制度(一是干部协管、协查制度,二是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体制机制,三是执法司法人员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四是执法司法权运行新机制,五是刑法执行制度,其中,干部协管、协查制度包含协查制度,故没有建立的制度为5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0.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从2020年以来,班子未制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未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也未开展政法各单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二是未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三是干部管理教育不够到位,2020年至今,有2名委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其中1人于2023年调离政法系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制定区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台账,并进行责任分解。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责任清单、风险点,不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入落实队伍协管职责,在干部协查、协管制度中明确政法委对政法各单位纪律作风督查相关规定,不定期对区政法各单位开展纪律作风督查检查,适时通报督查结果。在9月4日召开的全区平安建设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推进会议中,联合区委督察室对会风进行现场督察,发布督察通报一份,政法单位完成通报处置,给予周某、梅某通报批评处分。三是在周例会、中心组会议上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6次、警示案例学习9次,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省、市警示教育宣传片,进一步推进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等制度要求,进一步抓实理论学习,参加了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政治轮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自觉。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1.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固定资产处置不到位。2022年6月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将2012年8月份购置的10台公安巡逻用车进行报废处置,但这10台车至今仍停在区公安局院内,未按程序行处置到位。且在同年11月区委政法委仍为这10台报废车辆购买了车辆商业保险2.12万元,而且无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发票审核把关不严,2020年10月预拨食堂开支,开具的单位往来结算收据0.5万元未盖章;2021年1月劳务费发票0.15万元未盖章。三是附件不齐全,2021年至2023年退休老干部、网格员及职工体检费共计11.08万元报销凭证没有附合同;2022年至2023年饮用水1.8万元报销凭证没有附明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核对财务凭证,查阅财务相关记录,我委2012年购置的10台巡逻车于2022年6月申请进行资产处置,2022年6月14日,经委务会研究同意申请报废,并报区公有资产服务中心履行报废手续。7月11日完成报废回收,并完成残值入库。巡察时,公安分局院内10台巡逻车为2015年购置,2022年正常为该10台巡逻车购买了商业保险。2024年4月,公安分局依据省委巡视组对整治交通顽瘴痼疾专项行动提出的工作要求,向我委提出处置该10台巡逻车的申请,经委务员研究决定同意其申请,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履行报废手续。目前车辆已全部完成报废流程处置。二是严把财务审核关。对财务工作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财务票据的合规性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杜绝遗漏盖章、签字等情况出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所需提供的凭据,严格按制度和纪律要求落实,做到经办人、财务审核、分管负责人三人审核把关签字,缺一不可。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票据填报、费用报销等制度流程。7月份在委务会上对半年度全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一是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2022年6月机关支部委员会讨论1名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后,未见支部党员大会对其转正讨论表决的会议记录。二是部分党建资料有填补痕迹,巡察发现区委政法委有2名同志于2021年11月调入,但同年7月的组织生活会和7至10月的党员考评资料中有2名同志的名字;2023年3月20日机关支部委员会记录为“筹备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但实际此会已在2月27日召开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委组织部对接,查找了该预备党员转正讨论表决的会议记录和投票表决资料,及时对标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学军对党建工作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在委机关支部大会上组织学习《党员发展工作操作手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在我支部新发展党员的发展工作中,规范填报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等,在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上,做好讨论表决工作,并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四是认真制订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坚持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按时依规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时规范填写《党支部纪实手册》。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

13.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一是班子成员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有差距。上一轮巡察反馈了3个方面共6个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未认领分管工作的具体问题;有3名班子成员在当年的年度述职报告中均未提及巡察整改内容。二是党建资料缺失问题仍然存在。缺少2020年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和2021至2022年党费收缴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委务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领分管工作的具体内容,指导参与巡察整改工作,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全面完成本轮巡察整改工作任务。2.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报告所分管工作的整改工作情况。3. 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党员党费的核算、统计和收缴工作,严明党费收缴纪律,确保“一月一缴”要求落实到位。同时规范填写《党支部纪实手册》,并妥善保存。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1.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一是在岗人员超编制数。区委政法委现有编制数14名,实有在岗人员15人,超编1人。二是干部提拔、晋升职级程序不规范,2022和2023年2名同志的提拔、晋升职级,未见研究讨论的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我委现有行政人员超编一人,目前无一般公务员。2026年共计有3名职级公务员退休,届时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进行人员调配,确保不超编。及时与区委组织部对接,明确干部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等程序要求。组织学习干部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相关文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关。强化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干部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由领导班子集体决议要求,详实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杜绝干部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现象出现。今年“四海揽才”招录法学会事业编制干部一名,招聘批示、招录过程及聘用流程均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工作要求办理。巡察结束至今,我委共完成职级晋升二人,均严格按照组织部职级晋升程序办理晋升手续。

、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班子成员将以身作则,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带头整改,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按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项目,一抓到底,长抓常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动力,以阶段性整改成效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改促治、以改促建、以改促效,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持续激发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平安云溪、法治云溪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0-8415043;邮政地址: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电子邮箱:395580602@qq.com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