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溪大队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交警云溪大队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交警云溪大队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在接到反馈意见以后,支部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党支部书记组织班子成员共同深入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的目标任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分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定期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党员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推动巡察整改,以抓铁有痕的作风做好巡察问题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交警云溪大队党支部认真全盘认领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并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乔军任组长,为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侯铁壁为副组长,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带领分管中队进行问题整改落实,从组织上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不留死角,时刻监督问效,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交警云溪大队党支部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针对每一个问题,举一反三,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人员和时限。整改完成后及时归纳总结,查缺补漏,对工作中因疏忽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的问题,从严管理,立行立改。
(四)认真督导检查。适时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各中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情况进行通报处理,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交通管理各项工作当中。
截至2024年12月5日,巡察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
1.问题1: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深入
(1)大队部分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对“两个维护”(占 64.3%)、“两个确立”(占 66.7%)、四个意识(占100%)等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内容不够了解。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进行梳理,对未学习内容及时开展补学。二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跟进党的新精神、新要求学习。三是通过“三会一课”制度及“学习强国”等手机APP,将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问题2: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1)大队现有11 台固定电话,其中2020年至 2023年5月有5部电话已停用,但仍交1.353万元话费,浪费国有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支队行财科全面清查大队固定资产,对于已经停用的电话等资产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二是按要求落实财务制度。
(2)2024年3月9日18:58左右107国道桃李村路段发生1人死亡交通事故,大队当日20:07将信息上报市局交警支队,而未及时报送区委办,未按“先报同级党办、再报上级单位”的要求报送,紧急信息漏报。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二是严格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先报同级党办、再报上级单位。三是明确由内务中队负责向区委进行信息报送工作,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避免紧急信息漏报。
3.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大队党支部书记2020年至2023年未按规定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述职报告。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在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严格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抓好落实。
(2)宣传栏内容多处出现严重的错别字。如“中国共产党”写成“中共共产党”,“专项整治”写成“专项政治”等。
整改情况:一是更正宣传栏内容,二是跟分管领导谈心谈话。三是以后的阵地建设内容严格把关,保证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3)《党支部 2023年度工作计划》中提到“抓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而大队是党支部,非党组。
整改情况: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强化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将理论学习抓牢抓实,避免流于形式。
(二)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
4.问题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车管业务租用场地购买服务费8万元和2019年3月摩托车考场及办证厅维修项目4.271万元,未见党支部会记录,且服务费合同签订时间为同年11月,先施工后签合同;维修项目也无施工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签合同事项进行梳理,大队不经办此类大型项目,所有大型经费开支均由支队行财科统一进行,原科技科和驾管所进行验收。伍万元以下支出不需要经过支队党委会讨论。二是对财务人员及分管财务工作领导进行谈心谈话,要求严格报账制度,对项目合同严格审批,按时按要求签订。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如有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发言讨论后方可做出决策,四是按照支队财务制度规定,加强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规范采购行为,做到及时报告。
5.问题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缺少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委员会,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重新规划,二是明确一名新的党务工作者,联系机关党委及时参加其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分管领导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指导,支部党务工作者制定好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并做好会议记录,四是分管领导按月对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有3年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均只有4人发言,仅占13-15%。
整改情况:一是会前与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谈心谈话,明确主题,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流程,三是明确由党务工作者进行会议记录,做到准确、全面。
(3)有4名支部委员在3年的组织生活会中自评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对自评雷同情况进行梳理,对照搬照抄的自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二是要求在以后的组织生活会中要找准班子及自身存在的突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真刀真枪地开展自评,做到实事求是,达到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的目的。
6.问题6: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到位
(1)在2021年至 2023年干部评先评优中,未见支委会研究讨论推荐记录,均由“一把手”直接宣布。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凭实绩论优秀”考评原则,由各中队长推荐测评优秀人员,并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每月的支委会如有选拔任用、奖惩等事项及时开展讨论交流。
(2)队伍老龄化较严重,另有10名民警近三年面临退休,警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支队党委汇报队伍现状,请求逐年增加新生力量,二是将新调入的三名青年民警分别安排至内务中队、陆城中队、107中队,改善年龄结构,增强队伍活力。
7.问题7:以“人民为本”的理念树得不牢
(1)民辅警执法态度不够好,群众投诉较多。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大队收到投诉工单52起,群众对承办结果满意的仅6起,占11.54%;基本满意和不满意46 起,占88.46%。轻微违法行为以罚代管,群众异议较多。全区电子警察罚款最多的3个卡口2020年1月至2024年4月分别罚款20.344万元、14.76万元、11.355 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体民辅警大会,要求民辅警执勤时佩戴好执法记录仪,文明执法,二是倡导人性化执法,对于轻微违法,采取以教代罚制度,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2)云溪城区指示灯、护栏、标识标牌存在“云溪大道与洗马路交叉路口等5处斑马线和标线模糊不清、云龙路等护栏损坏后未修复未更换”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解决群众“城市交通设施及秩序管控问题”,向支队报告需重新施划路面标识标线,二是将“护学岗+高峰岗”相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岗。
(3)云中北路中国电信附近的红绿灯离桥头的红绿灯相距约150米,两个红绿灯的配时达不到一致,设置不合理,堵车频发。云溪一中周边没有护栏等交通设施,学生上下学车辆乱停乱放、乱穿乱过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向支队报告改善红绿灯配时,二是加大违法停车整治力度,及时组织警力到主干道违停现象多发路段开展整治工作。
(4)云溪一中与胜利东路十字路口也也有“车辆长时间占用右转车道”的现象。
整改情况:该路段已有停车位,但仍有较多群众随意停放车辆,金盆中队加大该路段的违停整治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细化职责明确任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检查、立行立改。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健全和梳理完善,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效,避免再次发生同类的问题,同时根据共性问题,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构建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深化教育加强监督,牢树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持之以恒抓好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持续监督问责。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改正;结合问题,开展教育,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提升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0-8412033;邮政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南路193号。
中共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云溪大队支部委员会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