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 发表时间:2025-03-11 15:13 来源:巴陵风纪网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和局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于7月4日、7月8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司法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既是一次政治考验,更是局党组和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全方位对标看齐,找立场、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真正纠偏纠错。强化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和政治纪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反思反省,切实落实整改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完成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这一政治任务,区司法局党组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及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本次巡察整改提供了组织保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并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报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区纪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审核,对主动认领的4大类12个问题,细化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促指导。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8月2日,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的原则,局党组召开工作调度会,就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度、逐项研究梳理,班子成员建立健全“三清单”制度,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2024年1128日,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11个,已办结11个。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问题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不强。二是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纳入局中心组学习内容,高质量开展好确定的系列主题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学习,确保政治方向不偏航。

2.严格落实区委办《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纳入《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局班子成员会的“第一议题”,做好上下同题,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等个人材料中意识形态内容的审阅。如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把控领导班子检查材料中有关意识形态段落篇幅、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和网络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信息报道“三审制”,严把宣传内容政治关、思想关和文字关。在班子成员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文件,开展学习讨论。

5.传达学习贯彻区委宣传部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及风险隐患清单”,及时关注易敏感案件舆论走向,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正面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维护司法权威。

问题2:党组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一是力量薄弱。二是对行政机关应诉指导不够。三是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监督不力。四是“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没有力度。

整改情况

1.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在全区调配法学专业人员或公开招录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充实人员力量。

2.加强对各行政机关的监督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呈报至区政府主要领导,按规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3.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已转移至区数据局,我局应加强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对接,特别是对相关依申请主动公开业务进行指导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业务指导

4.加强与区政府文电室工作对接,凡办文涉及规范性文件,必须交由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及“三统一”,做到不漏件,不少件。加强对各单位及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指导,要求做到“有件必报”。

问题3: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力。一是执法单位存在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不够。二是存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

1.强化“司检联动”,创新执法监督形式。与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联合法律监督,并配合检察部门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

2.全面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法治督察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大行政执法案件尤其是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评查力度,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2024年11月,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小切口”,做实营商环境“大文章”。

3.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以考试倒逼执法业务水平提升,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及执法能力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换(核)发证相关工作从严把关,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至2024年底,全区行政执法持证人数达到了495人。

4.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区司法局统筹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2023年11月组织全区9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在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进行了为期5天的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和退出机制、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统筹培训机制,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问题4: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不到位。通过基层调查,云溪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档案管理混乱,如路口司法所、云溪司法所没有专人进行管理,也未将法律服务档案整理成档。另外云溪区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制度执行不够,存在对受理案件没有进行统一指派的情况

整改情况:

1.加强对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档案整理督导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人员,及时做好法律服务业务档案整理归档。

2.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机构、人员、统一收案、统一受理指派、案卷及时归档整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规范所务管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学习,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3.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工作。

问题5:普法工作质效不高、合力不够、方法不多。云溪区存在普法工作质效不高、合力不够、方法不多;禁毒宣传不够深入等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工作制度。督促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融入各镇(街道)、各单位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及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对照全区“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增强普法工作合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执法监督、矛盾调解等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及时解决重大普法问题。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小分队、“法治副校长”等普法志愿者作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统筹协调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四警联一村”、网格员共同开展普法工作。

3.履行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思维,利用公众号、微信、抖音等推行新媒体普法,采用新法解读、热点关注、以案释法、普法微视频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问题6:“为民办实事”思想树的不牢。区司法局在乡村振兴联点村路口镇枧冲村、“四警联一村”责任村、陆城镇白泥湖村走访时,收集问题不全面,解决问题不多,存在应付式心态。对群众反映的资金到位难问题,局党组为民服务的站位不高,尽力解民需、解民困意识不强,事后跟踪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1.局党组高度重视,转变工作作风,助力为民服务意识。每年年初局党组要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就产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进行部署。分管领导每季度到联点村指导乡村振兴工作,听取村支两委的意见。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联点乡村振兴村要全面收集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我局乡村振兴联点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2.加大资金帮扶。每年在自有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挤出公用资金5万元帮扶联点乡村振兴村的经济发展、民生实事项目改善。帮助村级万利牛业专业养殖合作社壮大规模,开发100亩黄桃基地,积极引导群众发展“庭院经济”。针对联点的枧冲村2023-2024年计划启动民生实事项目,加大资金帮扶力度。

3.结合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测工作,“四警联一村”的责任人,在进村入户走访时,要树立大局意识,走访要深入,宣传要到位,收集问题要细致。对收集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报局党组进行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能够解决的,局党组在第一时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答,做到事事有回音。

问题7:社区矫正工作不实、不细。一是错误计算执行社区矫正期限。二是社区矫正小组成员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三是无佐证材料办理销假手续。四是未及时调整管理类别。五是社会调查评估意见未抄送检察院。六是实地查访不及时。七是社区矫正档案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

1.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仔细,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的工作要求认真核对法律文书;对错误计算执行社区矫正期限的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2.严格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人数符合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在册矫正对象矫正小组成员人数是否符合要求的自查;把好入口关,在审前调查阶段确定矫正小组成员符合规定和要求。

3.严格审批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程序层层审批把关,确保佐证材料齐全;工作人员要督促请假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执行地;对违反规定的矫正对象给予相应的处分。

4.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级调整,对矫正对象入矫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入矫教育期,入矫教育期结束后,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特征、矫正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调整等级。

5.做好法律文书的抄送。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实行月报送制度。

6.根据矫正对象的性别组建走访工作人员,合理的安排走访时间,认真记录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基础级当月走访一次,普管级每季度走访一次,严管级和未成年人的矫正对象每月走访一次。

7.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收集整理矫正档案,对每一次的矫正活动、谈话、表现如实记录,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定期整理和审查档案,保证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查阅性。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矫正对象的隐私。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方面

问题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小额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二是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工作餐、差旅费。

整改情况

1.规范公务接待费、工作餐、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区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坚决执行工作餐接待标准。进一步完善《区司法局差旅费报销制度》,加强出差审批,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对超标准报销事项进行了逐一核实,对经核实超标准报销的交通补助费1200元已责成当事人全额清退。通过此事从中汲取教训,受到教育。

2.局办公室、财务室不定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严处理违规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问题9: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区司法局选人用才工作滞后,办公室主任长期空缺,关键岗位人员交流力度还不够大。

整改情况:

1.积极衔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对我局干部职工现状进行汇报,澄清底子,通过“招、选、调”等方式,引进法律专业人才,重点对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等专业性、综合性岗位力量进行充实,力争早日解决我局缺编、空编、专业性人才紧缺的问题。

2.严格落实轮岗交流要求。在启用干部轮岗交流前,充分酝酿人选、广泛听取意见,根据人岗相适的基本原则,结合岗位需求,让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干部职工,多岗位综合锻炼,全面发展。

3.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教育机制。注重全面发展,通过多元化、灵活化的培养方式,注重实践经验、实际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通过实践锻炼、交流学习、传帮带等工作机制,让年轻干部多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帮助他们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年轻干部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问题10:干部职级晋升程序不规范。区司法局6名同志晋升三级主任科员,未见党组会议推荐记录,晋升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长期坚持落实末位表态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记录,规范记录内容、记录方式、记录要求等事项,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善、全面记载。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组会议事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2.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纳入《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相关条例内容,对符合职务职级晋升基本条件的干部情况在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决议,以严谨的程序、规范的操作,推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程序到位。

3.组织学习《云溪区公务员职级晋升实施方案(试行)》,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严格规范职务职级晋升流程。

4.严格执行股级干部提拔晋升程序,对股级干部的提拔晋升,严格按照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的程序进行,全面了解候选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问题11:重业务轻党建。局党组班子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建活动形式单调,内容单一,引领力不够。2021年4月、2023年3月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召开程序不到位、自评和互评不深刻、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局党组要强化职责,传导压力。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的党建工作职责。党组织书记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班子成员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党建工作。

2.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对主题党日活动的认识,强化其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结合时代特点和党员需求,设计具有吸引力和针对性的活动内容。可以引入互动式、体验式等学习方式,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实效性,统筹兼顾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

3.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对党员个人的剖析材料由支部书记审阅,提高评议质量。

4.制定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方案,严格落实相关程序,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自评真实诚恳,党员互评红脸出汗,组织评定公平公正,达到互促共进的目的。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等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问题12: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上轮巡察发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同虚设问题未整改到位。二是上轮巡察发现存在混编混岗问题未整改到位。三是政治理论学习依旧浮于表面。四是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

1.主动衔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明确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形成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力保障,各调委会要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牌子、有效果”。

2.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加大对全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指导力度,2024年7月份,已报请区政法委同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机构的通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3.积极与区委组织部门、区编办、区人社部门就我局干部职工现状进行汇报,争取各级部门的支持,力争早日解决空编、缺编问题。同时,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调整,做到“人岗相适”。

4.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制度及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

5.严格落实《区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强督查,强考核,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全覆盖,及时了解,消除隐患。

、下一步工作安排

后阶段,区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的相关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攻坚克难,聚焦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要明确下一步持续抓好整改的具体举措,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实时上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的情况。把全面落实整改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力求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

二是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三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主题教育、党纪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0—8412008;邮政地址:云溪区云溪大道159号;电子邮箱:yxqsfj@163.com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党组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