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思想认识。专项巡察开展前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巡察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做好准备工作。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全盘认领,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改办),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督查办),负责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细化任务清单。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组织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3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3次,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安排部署,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截至2025年1月17日,巡察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4个,已办结4个,无巡察移交的信访案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嘱托有差距。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但在执行中停留于形式;长江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检察协助机制工作合力不够。
整改情况: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检察长常态化参与巡河、湖工作,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审查,协助行政机关推进涉河、湖问题的整改销号。强化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与长江流域相关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共护生态长江”公益保护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与区法院、君山区检察院、君山区法院就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开展交流座谈会,就打击长江非法捕捞的刑事犯罪和生态修复问题的处理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短板。一是“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有差距,法治宣传教育有欠缺,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不够;二是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存在差距,案件办理质量把关不严,个别案件存在应诉未诉、同案不同判情况,2023年案件评查,存在办案程序、法律适用不当、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依法护安”行动落实不够有力,在建筑施工领域和消防领域未开展监督活动。
整改情况:(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一是完善“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结合本院制定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方案,举办全区法治副校长同堂培训,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20余次,实现全区中小学全覆盖。二是创新宣传形式。打造“法治集市”“法治家长会”等普法单元,编演情景剧《谁来帮帮我》巡演3场,拍摄微视频《谁的错》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优秀精品法治课。三是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区教体局筹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与区政法委牵头的专项联合执法3次,与团区委、妇联共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引入妇联等职能部门及司法社工的专业力量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2)扎实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是强化事前预防,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著作及系列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新理念,不断提升办案人员办案能力。二是强化事中管理。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质量的管理作用。三是强化事后评查。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对巡察反馈和区委政法委抽查的案件问题,由分管领导约谈办案人员,说明案件具体情况;对2023年案件进行评查,重点梳理巡察抽查案卷存在问题,通知承办人进行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难易分类办理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优化轮案,节约司法资源;制定《案件质量评查(专职)工作实施方案》,由一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专职评查员,动态评查案件质量。(3)加大“依法护安”行动力度。组织部门干警学习“依法护安”相关领域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提升办案能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深入企业实地督导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为民司法有欠缺。一是未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二是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不够到位。三是以溯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的意识不够强,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没有制发出有分量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一是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与区司法局、相关律所签署协议,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二是深入剖析具体案件评查问题,案件承办人出具案件剖析报告后组织集体学习,一并对取保候审的规定进行学习探讨。(2)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行刑衔接工作规定,明确移送案件范围,建立专门台账,及时移送线索、发出检察意见,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处罚。(3)增强办案人员溯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的意识。党组高度重视优秀案件、优秀检察建议培育工作,成立“两优办”专项调度、推进该项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
4.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偏差。在办理部分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中,存在立案不规范、片面追求案件数量现象,“数据冲动”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最高检、省市院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今年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无一起类案群发,确保从源头上杜绝“数据冲动”现象。
5.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够到位。一是办案人员结构不优,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1:1:1比例配置不到位;二是办案程序不规范,对复杂疑难案件未经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委会讨论;三是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权运行监管机制及民事案件审判检察监督机制等。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办案人员结构实现进一步优化。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检察官助理2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通过公开招聘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新录用、招聘的检察官助理已分配至各办案组。(2)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全年召开检察委员会9次,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强调规范办案程序。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复杂疑难案件,上检委会讨论疑难案件。由承办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对该提交未提交讨论的问题进行反省。(3)严格贯彻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内部监制约督机制,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对所有不起诉案件移送第二检察部,落实流程业务监控,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检察权依法正当行使。二是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27次,举行公开听证11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分别召开联席会议。
6.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力度不够。一是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不够,没有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不够;二是法治宣传进企业开展不够;三是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力度不够;四是服务保障自贸片区效果不突出,未能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将考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抓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根据省、市院“三高四新·法治护航”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制定符合云溪区检察院实际的工作清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区公安分局清理久侦不结的涉企“挂案”,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企财产案件,建立涉企案件台账;召开企业问需座谈会,检察长带队走访相关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2)结合企业司法需求和办案实际印制“检察护企”宣传手册,内容涵盖刑事、民事两大板块。(3)加大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专门窗口。(4)借鉴先进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办理涉自贸片区案件。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中心组学习不全面,且学习记录与党组会议记录混记在一起。四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加强全面领导责任落实。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排查各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2次,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辅导2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2023年以来的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点汇报。(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学习内容并组织开展学习。(3)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12次,安排专人在专用笔记本上做好会议记录。(4)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加大对全体检察人员新媒体账号的监管力度。
8.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院党组未组织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内容;二是落实保密工作规定有欠缺,研究保密工作不到位,专项检查中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增强检察人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中央政法委专题培训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系统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二是加大检察业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办案人员把控重大敏感案件质量风险的能力;三是通过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重大敏感案件,切实防范案件质量、舆情等风险问题。(2)加大保密工作规定落实力度。一是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密检查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2024年开展保密培训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学习保密工作规定2次;三是迅速整改专项检查提出的风险点,已通过保密检查“回头看”验收。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9.履行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够到位;二是基础管理工作有缺失;三是警示教育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筑牢规矩纪律意识防线。对因会风会纪被通报的3名同志进行批评谈话。(2)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制定区检察院周例会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巡察以来,检务督察部门多次对工作纪律、着装规范、会议会风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公示。制定《关于加强书记员管理的十条措施》,开展书记员集体廉政谈话1次,对1名未按规定参加集中培训及业务竞赛的书记员进行通报批评。(3)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其中组织检察人员前往廉政示范基地参观学习1次,观摩职务犯罪庭审2次。
10.派驻纪检组推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院党组召开研究“三重一大”的会议 ,派驻纪检组列席参会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与派驻纪检组联系并邀请组长参加会议,派驻纪检组组长因故未出席会议的研究事项均在事前进行了充分沟通和汇报。
11.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研究。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查摆问题不深入。三是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细致,各部室未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未制定有针对性地防控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对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向党组递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持续更新、完善检察人员“廉政档案”。(2)重新梳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查摆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与本次巡察问题相结合统一整改。(3)制定《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方案》,各科室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填写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并分等级实施防控。
12.纠治“四风”工作有差距。一是文山会海问题突出,会议和发文数量较多,统筹整合会议不够,发文抓落实不够;二是照搬照抄文件现象明显且多处出现错误;三是少数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存在走过场,内容雷同,重复率高。
整改结果:第(1)点阶段性完成,(2)(3)点已完成。
整改情况:(1)集中整治文山会海突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统筹整合会议,将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会议相结合。二是完善重大事项督办制度,建立督办事项清单并实时跟进督办的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2)大力整改办文不细致的问题。一是全面清查2020年至今签发的文稿,对发现错误的2份文稿重新校稿发文,分管领导对负责发文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订《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文稿起草审核制度和文件办理规定》,做到一稿三审,确保发文质量。(3)由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提高对自身报告、材料的责任心。政治部严把述职报告审核关,做好述职报告的校稿工作,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1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发放值班津贴;二是加班餐费报账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规范值班津贴发放。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政治部、办公室强化审核把关,确保所有津补贴均依规依程序核发。(2)规范加班餐费报销机制。一是按管理层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从严审核流程;二是制定加班餐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流程、审批权限、报销清单,加强加班餐的管理。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党建工作研究不够;二是发展党员工作有欠缺,发展党员不力,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三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记录不全;四是机关总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3位支部书记向党组述职。与负责党建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2)大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就发展某党员不规范事项,与时任业务支部书记约谈。教育引导优秀青年干警和书记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收到入党申请书6份。(3)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分别同各支部书记谈话,传达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抽查各党支部纪实手册,提出整改意见,各支部已完成整改。各支部组织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由宣传委员负责对支部纪实手册进行记录。(4)对负责此次机关总支部换届工作的同志及党组秘书进行谈话,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区直机关工委及党总支的指导下,业务党支部委员已完成支委会补选工作,所有程序合乎程序规定。
15.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一是人才流失较为严重;二是关键性岗位人员长期未轮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重视人才留用。一是党组传达学习《关于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听取队伍建设的工作报告,全面了解云溪检察队伍现状。二是严把人员流动关口,经党组研究设置报考条件,控制参加省市遴选人员比例。三是补充人员缺口,启动司法行政人员选调程序,目前省编办已完成核编。四是提升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大力培养、激励人才,开展“检察之星”评选、书记员技能竞赛等活动。五是畅通人才晋升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完成职级晋升。(2)调整人员岗位。一是长期未轮岗的2名同志不再专门从事财务和组织人事岗位。二是通过公开招考补充了1名财务人员,计划通过2025年公务员考试招录1名组织人事专干。三是探索主副岗工作模式,2名司法行政人员参与“两优办”优案培育工作,将文字综合工作作为“主岗”,办案工作作为“副岗”,打造复合型人才。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
16.整改责任扛得不够牢。对上一轮市院党组巡察,新老两届党组未做好巡察整改交接工作,整改佐证资料基本遗失,新任党组持续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履行“一岗双责”,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未报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将整改任务再分解,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二是召开党组会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扛牢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坚决做到认账、领账、交账,各内设机构认真收集、及时上交整改资料,确保问题整改完毕、销账清零。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反馈问题进行了认领和深刻剖析,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7.少数问题整改不彻底。上一轮市院党组巡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省审计厅专项审计、主题教育查摆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专门问题清单,整改责任压实到部门,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教育、上一轮巡察、专项审计中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与本轮巡察整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不断推进自我革命、自我净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举措,高质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统筹推进检察工作协调发展。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检察改革等各项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履行新时代新形势下法律监督职责结合起来,与促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进一步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大力培育“微光”党建品牌,积极创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持续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压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制度。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回潮”,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强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职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大严管严治,不断强化干警教育管理,一体推进政治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0-8418686;邮政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中北路10号;电子邮箱:yxqy414009@163.com。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