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 发表时间:2023-07-08 15:22 来源:巴陵风纪网

  根据六届云溪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13日对区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局党组围绕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巡察整改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讨论,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股室干部、事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调度,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任务。按照“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套整改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六届云溪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12个问题进行了具体细化,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业务的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确保一个一个整改到位,一件一件落实到位。同时,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和“清廉医保”专项整治工作中去,用整改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确保医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意识形态部署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1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发言中没有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专题,纳入年度述职内容,不断增强党组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确保意识形态正确导向。制定《2022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理论武装,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反馈涉意识形态问题整改延伸检查工作要求,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增强责任意识,引导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鉴别力。

  2.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等问题的日常监管存盲区(纪检监察组参会少);非党领导干部参加党组会并发言;没有落实上级要求(未制定《2020-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规范会议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单位班子没有非党领导干部,没有非党领导干部参加党组会。三是制定《云溪区医保局2020-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筹备做好党员集中轮训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存在形式主义。存在应付交差等问题(文件内容缺失);存在突击补记录问题(2020年4月党组扩大会议记载在2020年9月4日之后);党员学习记录和中心组学习内容相同。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完善《机关会议制度》《机关学习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做好相关记录。二是分别制定了《2022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障局党支部2022年度党员学习计划》,避免了学习内容的重复。

  4.医保监管执法案卷整理不规范。部分案件未单独组卷(2019年、2020年1-6号案件);医保违规案卷均未建立正副卷;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时的表述不规范;有的文书、表格无责任人或审核人员签字(如区中医院)。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2019年以来的监管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问题案卷进行整改,将全部案件单独组卷,对需要建立正、副卷的案卷分别建立正、副卷。二是积极向市局业务科室沟通学习,对问题案卷要求案件主办人整改、补充材料,规范案件处理意见的表述,股室长、分管领导对案卷质量严格把关,全面提升执法文书质量。

  5.医保监管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如人民医院违规等11个案件均未用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和证据清单,部分无提供说明、签名、盖章和取证执法人签名,询问时无通知书);部分案件中对被处罚单位的申诉说明未书面回复(康源、岳化医院、弘一、中医院);少数案件办理存在逾期或文书时间出现逻辑错误的问题;案件处理普遍畸轻(人民医院、岳化医院、路口卫生院、陆城卫生院、弘一医院、徐雪梅医院)。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股室长、分管领导对文书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逾期处办的情况;二是采用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和证据清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签名、盖章,对被处罚单位的申诉说明进行书面回复;三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

  6.违规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报销交通费(12人,240元);涉嫌虚报差旅费(24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于违规超标准报销的240元差旅费用进行了退费。二是对涉嫌虚报差旅费进行了退费。三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程序及审批管理。

  7.财务报账票据要素不齐。无相关文件、样本等附件资料(协议书印刷费无文件资料和附件,献血无献血证,表演费用无文件、方案);拨款程序不规范(2020年3月拨工会费无请示拨款报告等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2019年以来的财务报账票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缺少财务报账要素的相关报账资料补全相关文件资料和附件。二是规范拨款程序,所有款项拨付均需附申请材料,请示报告等。

  8.公务接待不规范。未使用规范的接待函(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使用无函头接待函6次,13次未附名单);接待超标(2021年1月门统接待超标120元);食堂采购中有啤酒(2020年6月,105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审核审批程序,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对2021年1月超标准接待的120元和食堂采购啤酒的105元均已进行清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

  9.组织生活会没有辣味,走形式。自评互评不到位,支部没有提出评定意见;支部2020年度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召开了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认真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警醒、增进团结、共同提高。认真组织民主测评,按要求填写评议表内各项内容。

  10.党员考评流于形式。没有按“实施倒扣分为主、倡导行为适当加”的原则进行党员考评;没有按照“党员考评要经支部会研究审定积分情况”的规定进行积分管;党员考评民主评议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严格遵照执行。二是2022年度严格按照《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对支部党员进行积分管理,积分情况每月经支委会审定。三是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通报了每位党员的年度积分情况和支部初审意见,并给出讲评意见。

  11.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事业编制在机关任职;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任命干部程序不规范(只有任命文,没有党组研究讨论和公示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已取消事业编制在机关任职。二是取消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三是积极与区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进行汇报衔接,力求尽快解决我单位人员编制配备存在的现实问题。

  12.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2019年度巡察反馈中“组织生活会、党员管理、公务接待不规范”三项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对2019年的巡察反馈的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党员管理不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等四个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进行了进一步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后阶段,局党组将继续针对《六届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一)深化认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区委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体检,全面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担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好各项工作。

  (三)立足实际,做好医保管理服务。把进一步深化问题整改与医保管理服务结合起来,与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针对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0—8416306;邮政信箱: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202号云溪区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414009;电子邮箱:1132871012@qq.com。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