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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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0-23 15:15
来源:行廉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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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荆镇白杨村村委会虚报套取资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大荆镇白杨村村委会通过虚列工程项目伪造虚假合同、虚列开支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13.367万元,用于村级招待、烟酒等隐性开支。对此,杨丛根作为白杨村原党总支书记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2月16日,杨丛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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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塘镇移风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方敏、原村会计李良三、原村委会委员湛中月套取资金问题。2017年至2020年,李方敏、李良三、湛中月身为村级负责人,采取重复报账或虚列工程项目的方式共套取资金55.1488万元,来掩盖村级不合理开支,其中李良三负有直接责任,湛中月负有次要责任,李方敏负有领导责任(移风村原党总支书记冯应忠因其他违法问题已于2022年7月29日被开除党籍)。2023年4月25日,李方敏、李良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湛中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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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缺乏敬畏之心,暴露出我市乡村振兴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乡村振兴大局,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