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瑞英挪用社区集体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从中牟利问题的通报
编辑:汨纪宣
发表时间:2020-04-02 11:29
来源:巴陵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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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打击力度,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现将我市查处的刘瑞英挪用社区集体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从中牟利问题通报如下:
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刘瑞英利用担任归义镇大路铺社区居委会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100万元集体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产生分红收益27919.22元。2017年5月5日,刘瑞英开具虚假定期存款证明,将100万元集体资金用途虚报为定期存款并将21000元分红收益以定期存款所获利息名义转入居委会一银行卡内,余下6919.22元分红收益据为己有。2020年1月14日,刘瑞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问题,涉案金额较大,性质恶劣,暴露出我市部分党员干部把规矩当摆设、把制度当儿戏、把集体资金当“个人存款”,钻空子、触底线、牟私利,辜负群众信任;暴露出我市部分村(社区)资金监管存在很大漏洞。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财务管理人员务必汲取教训、对照反思,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公私分明。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鉴,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市纪委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监督,实现既从严“惩”又力促“治”,挺纪在前,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