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临湘市委关于“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1-11-05 09:01 来源:巴陵风纪网

根据岳阳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4日,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组对临湘市进行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2021年5月19日,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组向临湘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成立落实岳阳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临湘市落实岳阳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临发〔2021〕7号),将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四大类13个问题概述细化分解为32个整改举措。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名牵头市级领导、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套整改措施、一个完成时限”的推进模式,将整改责任分解到5名市级领导、10个责任单位。截止到8月15日,已完成11个问题整改和2个立行立改问题。

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委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利、地方海事等职能部门党委(党组)在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生态环保领域污染防治等重大会议精神上存在不坚决不及时现象,涉环保会议研究不深入不具体,工作部署不严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再强化。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点工作来抓。今年来,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先后7次对生态环保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和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办公会先后7次对生态环保工作调度推进。市委书记带头深入一线调研督导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天然水域退养、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临湘市禁捕退捕工作得到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二是研究部署再细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推进会、调度会,研究部署污染防治工作。印发《临湘市落实岳阳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临湘市配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总体工作方案》《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湘市农业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等10个文件,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到单位、到个人。三是责任落实再实化。分期分批对主责部门“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专题约谈,督促“一把手”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截止目前,共约谈责任单位13个,主要负责人13人。市级领导对相关镇(街道)进行工作督导7次,把压力传导到各单位,把生态环保责任压实到村(社区),推动责任逐级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利等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级有关生态环保决策部署,就各自重点生态环保工作深入研究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意识,及时解决问题,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职能部门没有具体的“洞庭清波”任务清单。

整改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要求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5个职能部门及时学习传达环保领域重要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制定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的具体落实,做到见人见事见实效。举一反三,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梳理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分管领导、到具体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下沉一线,及时调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各整改具体负责人每月按时汇报工作进度。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5个职能部门负责的各项整改任务均按工作计划有序推进。

3.工作任务滞后。按照《临湘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文件要求,2020年临湘市应实现新小区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巡察组发现临湘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尚未通过规委会评审。

整改情况:根据省市整改要求,临湘市委统一部署,督促临湘市住建局对标对表完成整改销号。2020年11月13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在临湘市规委会通过评审并印发会议纪要。临湘市住建局在项目初步设计中严格把关,新建小区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进度,截至目前,共有17条道路开挖施工,已完成管网建设25公里。

(二)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1.近3年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膜回收工作方面进展滞后,据农业农村局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反映,该市2020年9月才开始建设3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膜回收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按照工作要求,市委统一部署,督促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加强农膜回收工作,推进农膜产品标准化,杜绝不合格农膜进入田间地头,提高农膜回收率。成立农药监管自查自纠工作专班,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80户次,针对有部分经销商购销台账不清等问题,要求经销商、农产品生产基地及专业合作社记载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和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收集等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在醒目处放置农药包装物废弃物收集桶。二是推进农膜、农药废弃物回收点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及政策扶助。目前全市已建立早稻育秧大棚7个,共29500㎡,有效减少了农膜使用量。截至目前,利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膜回收点10个;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出台《临湘市农膜回收管理实施方案》《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台账,推进农膜管理规范化,确保农膜再回收利用。

2.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至2020年每季度上报的畜禽禁养反弹巡察表,内容存在同一张表连续报2年的情况,其中有5个季度的巡察表仅在复印件上修改了时间。

整改情况:督促长安街道办事处在退养防反弹巡查中汲取教训,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专项巡查,对本辖区内8户功能性退养户逐户上门现场查看。截至目前未发现退养反弹问题。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巡查记录,按时完成季度巡查,及时上报巡查表。长安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第一季度退养防反弹巡查,5月26日完成第二季度退养防反弹巡查,第三季度巡查,未发现反弹情况。

3.未按《临湘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考核办法》,巡察期间通过参与临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联合验收时发现,仅对单项工程量是否完成进行了验收,未对项目工程质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能否达到粪污资源化利用效果等进行验收,且发改、生态环境局参与现场验收的人员不核实情况,却仍在验收表上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规范临湘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初步验收程序的通知》《临湘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养殖场(户)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初步验收方案》;二是联动协作验收。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发改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对426家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对在养的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现场进行试运行,已达到治理效果,现场参与验收相关人员在核实了粪污治理设施工程量及质量后签字认可。三是严肃监督问责。对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4.抽查2019年临湘市畜禽粪污治理第一批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临湘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不得以旧充新,但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在组织第一批验收工作时,违规对2户养殖户以前建设的旧贮粪棚给予了补偿。

整改情况: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考察发现,2户养殖场(户)一直从事养殖业,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尚未落地,没有明确有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为配合政府粪污治理工作,个人自行筹集资金建设了部分粪污治理设施,项目落地后列入项目户,配套完善其他设施建设,形成一个完整的粪污治理设施体系,符合项目先建后补原则。对偷工减料问题通过整改水泥沟内重新安装塑料管,已完成30米的建设任务。

5.农业农村局在粪污改造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例如三改两分和三池两分建设工程,粪污水暂存池应不设置排污口。但巡察组发现有部分农户粪污水暂存池均设置了排污口,同时抽查第一批已通过验收的养殖场也设置了排污口,且一直未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经调查发现,农业农村局在粪污改造过程中进行了上门技术指导,分组入户指导项目实施。但个别三改两分和三池两分处理模式的养殖场(户)对政策理解有误,以致吸粪口留在排污口而在沉淀池侧面。针对此项问题,农业农村局通过举一反三,将同类情况养殖场(户)侧面吸粪口全部封闭,改为设置于沉淀池面板上,整改到位后才通过验收拨付资金。经后期验收,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反馈问题: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有关问题

1.滨江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开始建设,2012年完成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2万吨/天),目前工业园涉排企业仅4家,企业废水排放总量仅2300吨/天,同时园区处于沿长江一公里范围内,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园区内化工企业将会逐步有序搬出,企业清退后,污水处理厂更加“无水”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引进项目大幅增加水量。按照工作要求,市委统一部署,督促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整改措施。2021年8月3日,市委召开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市委书记提出加快项目引进的要求,明确园区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分管网排放,化工园区范围内企业污水全部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包括新材料园区引进英科医疗,该企业每天有1至1.5万吨污水排放,投入生产后,污水处理厂将有大量的污水处理。目前,该企业已签订入园协议,正在办理安评、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原化工片区转型升级发展物流仓储产业,与临港产业园合作发展中非经贸物流。目前,中非经贸产业园一期已建设完成,并已有3家企业签订入园协议,2家开始入园装修。中非经贸产业园投入运营后,每天约有初期雨水及生活类污水约500吨。9月中旬已启动集中签约和开工仪式,力争签约项目不少于10个,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亿元。二是加快沿江化工企业退出。2021年8月13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出台加快沿江化工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力争今年年内完成剩余13家沿江企业退出,其中关闭退出3家,就近搬迁9家,就地转产1家。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后续监管缺失,设施设备能否达到粪污治理效果难以保证。经巡察组现场察看,一是个别养殖户至今未进行养殖,粪污改造设施的处理效果无法查证,例如现场某户养殖户反映之前改造的雨污管由于设计不合理,出现粪便堵塞情况,又再次改造。二是经现场核查,2户养殖场已进行养殖,但干湿分离机还从未使用过,未起到实际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整治畜禽养殖环境,确保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成立临湘市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临湘市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监管实施方案》《临湘市农业环境问题整治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对本辖区畜禽可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每季度巡查1次,及时上报巡查结果,做好粪渣粪液资源化利用。二是开展常态化排查抽查。2021年3月开展全市设施运行情况排查,4月组织技术人员分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月组织10个督导组进行入村督查,切实加强后续监管。问题指出的养殖户是之前自行安装的雨污管出现粪便堵塞,实施项目进行改造后已能正常运行。未使用干湿分离机的2户养殖场在巡察当时养殖量较少,所产生粪污量不需用到干湿分离机进行处理,但其干湿分离机能正常运行,待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数量后,将利用干湿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三是推广绿色化循环种养。养殖场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登记处理后的干粪及沼液的去向,干粪堆积发酵后还田,粪尿水进沼气池通过发酵后形成沼液作为液态肥还田利用,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果。项目新建1个年产5万吨有机肥厂和14个种植消纳基地,养殖场产生的干粪及垫料可作为生产有机肥的优质原料,产生的液态粪肥通过吸粪车运送至消纳基地沼液储存池,再经输送管网通过滴灌、喷灌还田,是推广绿色循环种养的主要模式。针对此项问题,2021年8月9日,农业农村局对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业务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区域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进展缓慢,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原定于今年完工的区域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5万吨有机肥加工厂项目)巡察时尚处于前期土地平整阶段,进展十分缓慢。

整改情况:农业农村局通过召开督战会、下发函告、约谈负责人、现场督战等措施对区域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5万吨有机肥加工厂项目)承建单位督促加快项目建设。督促项目承建单位通过加强施工作业力量,截至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建设,区域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已竣工。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发改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对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工程进行初步验收,项目建设达到初步验收要求。

(四)反馈问题:立行立改问题(巡中移交)

1.临湘市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部门未制定“洞庭清波”任务清单。

整改情况:根据“洞庭清波”专项巡察组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对相关单位“洞庭清波”任务清单制定情况进行了清查,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市城管局梳理2020年度岳阳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及时制定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洞庭清波”任务清单;市住建局已制定详细的任务清单;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自然资源领域涉及“洞庭清波”任务,特别是落实各类矿山修复工作任务,制定任务清单,实行完成任务时间倒排;市农业农村局已制定任务清单;市水利局已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市林业局已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各单位已于2020年11月完成整改。各职能部门负责的2021年各项整改任务均按工作计划有序推进。

2.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台账不健全。天然水域禁止投肥投饵情况表为2020年1月份内容,未及时更新,临湘市聂市镇新长源垸目前已退养,但台账未更新。

整改情况:责成农业农村局及时开展天然水域“禁止投肥投饵”巡查,防止投肥投饵问题反弹,并认真梳理本部门涉环保领域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分管领导、到具体负责人。整改具体负责人每月按时建立台账、汇报工作进度。此项问题已于2020年11月完成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对机动巡察反馈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抓落实的,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细化责任清单,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同时,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已完成、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进一步加强调度督办。由临湘市生环委牵头组织临湘市“洞庭清波”联席办、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进一步完善定期调度督查机制,提高督查质量,做到督查任务全覆盖,对措施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及时预警督办。

三是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运用好考核奖惩的指挥棒,对销号任务行动迟缓、进度滞后的单位严格问责追责。将通过严格的精准问责追责,促进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推动“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0-3711533;邮政信箱:临湘市桃园巷4号纪委监委4楼408党风政风室;电子邮箱:lxdflz@163.com。

中共岳阳市临湘市委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