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
重要思想 为聚力奋进“五年成骨架”新征程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华容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6日)
李 强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华容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市八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回顾总结我县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4年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①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政治自觉,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李希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贯穿全篇,系统部署了八个方面主要工作,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
省委书记沈晓明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谢卫江分别在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市八届纪委四次全会上,就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立足“三高四新”②美好蓝图、“1376”③总体思路,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了部署。王双全同志及谢运策同志的工作报告,对2023年全省、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对2024年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
伟军书记在刚才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绩,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华容“一廊二中心”④打基础阶段的收官之年。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为“三年打基础”⑤顺利收官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做实政治监督,保障中心大局
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国之大者”落实见效。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制定《2023年华容县“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按时保质销号问题13个,对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中涉及的乡镇和职能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全年共查处涉环保问题23个,处理处分35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压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共立案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大兴调查研究,按照“走找想促”“群英断是非”⑥等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入村亲农”调研督导,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乡村干部群众480余人,收集整理问题80余个、意见建议100余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0余篇,获省纪委监委领导高度评价。紧抓底线工作,通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等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6起,针对省环保检查组发现的秸秆焚烧问题,第一时间约谈相关乡镇、村(居)主要负责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开展3轮常规巡察,覆盖27个县直部门、3个乡镇和37个重点村级党组织。对十三届县委第二、三、四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共追责问责干部2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推动清退清缴各类违规资金130.34万元。主动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岳阳反馈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认领问题54个,县委巡察办认领问题37个,均已完成整改。
(二)从严惩腐肃贪,深化标本兼治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构建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坚持以案开路,全年共办结问题线索531件,同比增长54.81%;立案查处434人,同比增长111.71%,其中查处县管干部50人,同比增长194.1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9人,同比增长138.07%;给予组织措施处理332人次,同比增长101.21%;按期办结在办留置案件5件,承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7件。严肃查处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余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和社会反响。选派精干力量50余人次协助上级纪委监委办理专案,华容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水平、办案质量、优良作风得到省、市纪委监委领导高度肯定。精准运用“四种形态”⑦处理779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47%、48%、4%、1%,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736人;扎实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全县共谈话提醒2193人次,其中处级干部开展谈话199人次、任前谈话319人次、例行谈话851人次、提醒谈话649人次、诫勉谈话175人次,抓早抓小已成为常态。注重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多措并举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涉案部门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4份,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0余项,组织26批次1200余人次赴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安然一方”的综合效应。
(三)坚决纠治“四风”,推动化风成俗
以整治“浮泛拖推、逐利争好”⑧突出问题为重点,常态化纠治“四风”,聚焦“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轮,发现问题223个,移送问题线索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督促整改问题196个,通报典型案例19起。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发现问题21个,均已督促整改到位。持续深化清廉华容建设,全力培树20个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其中6个示范点入选岳阳市首批廉洁文化示范基地(示范点)。打造廉洁文化“线上+线下”传播矩阵,着力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筹办“清风徐来·廉润容城”廉洁文化主题晚会、廉洁文化书法美术作品展,全县500余名科级干部及家属到场观看;依托“清风华容”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华容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做法,刊发原创稿件60余篇,其中16篇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闻联播、三湘风纪网、《岳阳日报》等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推介。
(四)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打造管党治党大联动格局,协助县委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创新派驻监督会商“3+2”联系机制⑩,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2023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相关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意见建议443条,通报问题398个,督促指导规范各类制度机制70余项。切实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对同级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的二十条措施(试行)》等相关要求,分层分类开展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及同级监督谈话。统筹力量破解“人手关”,创新实施“室组地”片区联动监督执纪执法机制、专项监督任务班子成员包干负责制、“1+N”监督机制⑪,监督执纪问责迈入“集团作战”模式。
(五)严查“蝇贪蚁腐”,维护群众利益
深化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县财政局全面清查2015年至2022年我县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发现问题资金6767.58万元,追缴未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违规资金1264.3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109人。持续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转包、违法分包、关键人员不在岗等问题,联合县招标办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全年招投标领域共立案查处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2人,追缴资金28.44万元。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抽查10所学校,发现问题60个,督促追缴资金14.27万元,退返学生超收费用11.91万元。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包案、下沉处访活动,约访信访群众37人次,重点对信访举报集中、矛盾突出的村(居)开展走访,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5个。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探索“挂牌监督”护航县域重点项目建设,优选20个“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点”,聘请20位“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6轮,全面起底靠企吃企、违规接受企业宴请、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等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起,相关工作经验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介,并得到省纪委王双全书记点名表扬。
(六)抓实教育整顿,从严整肃队伍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竭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学习教育一以贯之。常态化开展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共开展县纪委常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学习12次,“述学”活动5次,清风讲坛20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作廉政教育报告35人次,举办全系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2期,积极开展“班子成员带头讲”“业务骨干上台讲”等学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参观何长工同志纪念馆、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等教育基地,实地观摩职务犯罪庭审实况,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洁律己。二是动真碰硬检视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触初心、促说清”专题谈心谈话,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三轮自查自纠,查摆问题1032个。常态化开展违规加入社会网络群组、工作日违规饮酒等问题监督检查17次,持续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三是刀刃向内清理门户。认真开展“回头看”,起底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20件,全年共查办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7件,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5人。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政治关爱,积极稳妥推进监察官首次确定和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先后确定县乡两级监察官153人,切实激活干部主动谋事、倾心干事、合力成事的内在动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还需进一步凝聚,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与顽瘴痼疾还需进一步纠治,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还需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不足,队伍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还需进一步提高,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凝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凝聚了全党高度共识,必须怀着深厚感情、怀着坚定信仰、怀着强烈使命,全面学习夯实根基,全面把握融会贯通,全面落实指导实践。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要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实践要求,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做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推动者和示范践行者。
(一)要在自我革命中坚定政治方向。始终不渝地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如磐石地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二)要在自我革命中坚守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动解决民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要在自我革命中坚持斗争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党的自我革命任重道远,我们要深刻认识自我革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摒弃“讳疾忌医”观念,练就敢于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
(四)要在自我革命中坚实履职尽责。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纪检监察干部要苦练内功、提升本领,学懂政策法规、学精业务知识、补齐能力短板,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把监督执纪执法一线作为“训练场”,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2024年主要工作
今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市八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紧扣市委“1376”总体思路,锚定县委“一廊二中心”战略方位,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⑫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国之大者”、令出纪随,书写服务大局“监督答卷”
确保政令畅通。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为路径切实提升监督水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扎实开展“对账式”监督检查。把“树牢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年政治监督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责任。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⑬问题。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班子监督的部署要求,用活用好工作提示、专题报告、监督谈话等方式方法,将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政治巡察“探头”重点对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拧紧责任链条。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季度考核评分制度,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考核结果发函径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重要廉情抄告制度,将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书面抄告分管县级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聚焦齐抓共管高效协同,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县乡联动,持续巩固清廉华容建设“县委统筹推、纪委联合督、部门务实抓”的工作格局。
护航县域发展。更加自觉地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五年成骨架”⑭新征程中谋划推进。牵头开展“营商清风101”专项行动,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拖延塞责、索拿卡要、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营活动以及限制公平竞争等问题。紧盯县委重大产业集中攻坚行动,以重点建设项目“挂牌监督”为抓手,护航“华容有道、服务周到”营商品牌,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朝气蓬勃的发展环境。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结合易鹏飞案以案促改工作,采取线索起底、案件深挖等方式,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虚假整改、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领域充当“资源型人才”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打牌子”“提篮子”、领导干部子女互相请托办事等问题。推进“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在问题整改销号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整改结果“回头看”,监督推动东湖水质进一步提升、全县河湖岸线环境问题有效改善。聚焦安全生产、农村居民自建房、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及融投资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书写持久攻坚“反腐答卷”
增强惩治震慑力。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不敢腐”,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行为,坚决防止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深入清理金融、国企、园区、能源、医药、基建工程、招投标、乡村振兴等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通过组织专项检查深入挖、开展反腐败协调主动找、关注审查调查案中案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大力度广开案源,着力查办县域有影响力的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紧盯重点对象,加大对“一把手”和重要岗位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查“裙带腐败”“衙内腐败”,防止领导干部将公权力私有化、家庭化或家族化,由“全家福”变成“全家腐”。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入研究腐败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精准辨别、有力惩治“影子股东”“期权腐败”“放贷牟利”等腐败问题。
增强制度约束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开展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专项行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推动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从严从紧规范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一人多证”和违规获取国(境)外身份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监管,督促各单位进一步细化审批管理权限,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格落实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增强教育感召力。加强纪律教育,按照“县处级领导干部示范学、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讲、镇村党员干部集体研”的系统性学习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重要岗位干部进行全覆盖式纪法轮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加强警示教育,用好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例警示录、警示教育片等载体,以差异化、特色化方式,分类分层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廉政提醒力度,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和诫勉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对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工作机制的运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最大限度推动形成“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纠树并举、常态长效,书写激浊扬清“正风答卷”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持续深化“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和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改头换面问题,深挖私车公养、化整为零办宴席、违规收送电子红包、快递物流“隔空送礼”等隐蔽性问题,狠刹“吃喝风”“打牌风”“红包风”“送礼风”,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对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改起,持续推动落实省委“十二个不得”⑮措施,着力整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影响县域精明赶超、高质量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开展“新形象工程”八类突出问题⑯排查整治,下更大气力纠治文山会海、工作过度留痕、督检考过多过频、任务层层加码、APP泛滥、乱挂牌、浪费资财摆展板、违规征订报刊杂志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重拳整治不正之风。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以及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方面,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实施村级债务清算、村级工程清查、村级合同清理“三清”工程,将村支两委“一肩挑”人员纳入重点监督对象,对小微权力从源头上加强监管。激活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村纪检委员“两会一员”力量,扎实开展治陋树新、清廉村居建设,为“新风岳阳”夯实农村土壤。完善群众“点题”监督机制,开展“以学谋私”、医德医风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靶向治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推进“四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带件下访、下沉接访,把接访桌搬到群众家门口,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
培树涵养华容新风。全域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掘华容本土文化、红色文化蕴含的廉洁元素,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将廉洁文化与机关企业文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深度融合,推动廉洁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家庭助廉 团团圆圆”主题活动、廉洁家风故事会、廉洁家访等形式,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同步抓好九大清廉单元建设,通过“年初定目标、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讲评”,督促指导各牵头单位、乡镇打造具有行业特质、本土特色的示范点。
(四)突出发现问题、促进治理,书写敢于亮剑“巡察答卷”
着力提升政治巡察的震慑力穿透力。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确保条例精神落实落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聚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职责使命,组织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七、八轮常规巡察。认真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的政法领域专项巡视巡察。根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回访督查情况,对矛盾问题突出、巡察整改不彻底的党组织适时开展“回头看”。
着力提升问题查找的敏锐度纵深度。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党组织的领导职能责任和“三定”方案,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巡视巡察课程进党校,提高党员干部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研究细化监督清单、制定优化监督指引,指导巡察干部深入查找发现制约发展、履职不为、攻坚不力等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中心大局同频共振、与群众期待呼应合拍。
着力提升巡察整改的系统性实效性。紧扣中央巡视办“强化巡视整改工作流程指引”10个环节,围绕省委巡视办明确的16项探索内容,结合华容参与市委巡察办的3个试点课题,积极开展试点探索,着力构建具有华容特色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制度体系。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会同组织部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巡察反馈、整改培训、跟踪回访和督查评估等工作。统筹推进同类同改、未巡先改,确保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共性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对巡视巡察整改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突出贯通融合、规范高效,书写体制创新“改革答卷”
加强工作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县委领导下,优化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置,适当增强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力量,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纪委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居)延伸,对集体“三资”规模大、信访反映问题突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村(居)“一把手”提级监督,探索将乡镇重点基层站所负责人纳入提级监督范围。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问题线索处置超期预警机制,通过提前预警、强化调度、重点督办,切实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效能。调优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加强审查把关、监督制约,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质量实行动态监管,着力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实施审查调查安全季度考核制度,开展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治理,守牢办案安全“生命线”。高标准推动专题会商工作制度落实,积极探索派驻监督新方式,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相互贯通、相互衔接工作机制,形成知责、履责、督责工作闭环。健全“走读式”谈话监督管理机制、不法利益追缴和涉案财物处置规范管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统筹各类监督力量。强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加强与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协调配合,对重要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探索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衔接互动的具体办法。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同轴共转,通过联合监督检查、参与案件查办等方式,促进政治监督和经济监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纪法衔接监督,提高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四项监督”⑰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依规依纪依法实行“室组地”监督联动、线索联处、案件联办、信息联通的监督执纪执法新模式。
(六)突出自我革命、赋能强基,书写队伍建设“铁军答卷”
以政治建设筑忠诚。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首要品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主题主线,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坚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十条规定”⑱“十个不准”⑲,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借助“清风讲坛”“述学”“线上微课堂”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让纪检监察干部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进一步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以斗争精神显担当。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鲜明特质。全系统要牢记“三个务必”⑳,践行“三严三实”㉑,坚决做勇于斗争的“战士”,不做爱惜羽毛的“绅士”,用斗争来弘扬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用斗争来诠释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坚持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魄和意志,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坚决同各类侵蚀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消极腐败和歪风邪气作斗争,始终做坚定的革命者、精细的专业者和有效治理的促进者。
以能力建设壮筋骨。把素质过硬本领高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要要求。加大引智培智力度,通过选调、比选、公开招考,引进一批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部署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导师带新人”、业务知识竞赛等形式,提升全系统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关心干部成长,继续推行跟班学习、以干代训制度,有序安排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让更多干部到监督办案一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和斗争本领。
以严管严治强免疫。把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本色。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自剜腐肉,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进一步健全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坚决防治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说情打招呼、打探案情、干预办案工作等“灯下黑”问题。把严的功夫下在平时,持之以恒落实“12条负面清单”㉒,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及时收集办理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防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出现任何问题。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监察官职业保障配套制度,给予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更多关心关怀。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忠诚履职,不畏艰险、勇毅前行,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聚力奋进“五年成骨架”新征程、加快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名词解释:
①“九个以”: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
②“三高四新”: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③“1376”:“1”就是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3”就是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中强化融入长江经济带、省域副中心、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三种意识;“7”就是全面把握打造实力岳阳、富饶岳阳、美丽岳阳、开放岳阳、幸福岳阳、平安岳阳、新风岳阳“七个岳阳”这一目标任务;“6”就是抓紧抓实“抓产业、促协调、优生态、扩开放、惠民生、防风险”六项重点工作。
④“一廊二中心”:主动融入岳阳长江百里绿色经济发展走廊,打造环洞庭湖能源消费中心、湘鄂边商贸消费中心。
⑤“三年打基础”:从2021年起,华容县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成骨架、十年上台阶”的战略步骤,着力夯实“一廊二中心”产业格局新基础。
⑥“走找想促”“群英断是非”:“走找想促”活动是湖南主题教育的自选动作,即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是岳阳实践探索的基层治理工作法。“群英”是指“能有效影响当事人的关键人物”。
⑦“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指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指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指让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⑧“浮泛拖推、逐利争好”突出问题:维权是要、执行不力、权力割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业绩平平、甩手掌柜、人浮于事、倚老卖老、不清不廉。
⑨“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两带头”为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五整治”为严肃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后驾车问题。
⑩“3+2”联系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定期会商、定期通报、定期反馈和不定期检视、不定期沟通的联系机制。
⑪“1+N”监督机制:1个固定专班负责N个专项治理的监督模式。
⑫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现代化强县、生态美县、开放大县、产业强县、品质名县。
⑬“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⑭“五年成骨架”:从2021年起,华容县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成骨架、十年上台阶”的战略步骤,着力夯实“一廊二中心”产业格局新基础。
⑮“十二个不得”:不得突破年度文会总量管控、只减不增的要求;不得随意制发配套文件;各部门单位及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和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不得就相同或相近的事项层层重复开会;不得随意提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不得召开冗长拖沓、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不得未经批准随意编发、报送简报;不得报送无实质内容和参考价值的报告;不得搞突击式征求意见、重复交办任务或要报材料;不得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不得过多过度设置政务APP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使用任务;不得随意将配套发文开会等作为考核评判贯彻落实情况的指标。
⑯“新形象工程”八类突出问题:忽视当地自然、人文条件,为挣“名声”、增政绩,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无视群众实际需求,打着“为民谋福祉”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表面风光,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热衷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建巨幅大屏,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搞“精致”党务;斥巨资大建城市规划馆、城市展览馆、智慧城市馆等展览设施。
⑰“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⑱“十条规定”:绝对忠诚坚定、锻造过硬本领、注重固本强基、聚力攻坚克难、奋力争先创优、加强团结协作、恪守理性平和、始终光明磊落、力行干净干练、坚持示范带头。
⑲“十个不准”:不准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决议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慢执行;不准造谣传谣、口无遮拦;不准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不准在组织面前讨价还价;不准搞政治攀附“接天线”;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准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不准违规过问分(协)管领域案件、事项;不准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私贪腐。
⑳“三个务必”: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㉑“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㉒“12条负面清单”:严禁有与“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以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行;严禁搞“小圈子”、政治攀附以及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捞取政治资本、搞利益输送,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个人意见代替集体研究决定监督执纪执法有关事项;严禁泄露纪检监察工作秘密和内部信息;严禁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事项,对于他人打听、干预的,不得隐瞒不报;严禁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对象及其亲属、密切关系人私下联系交往、请托受托办事;严禁擅自以职务身份接受采访、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严禁未经批准参加授课、咨询、评审、研讨等活动;严禁工作日饮酒,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也不得饮酒;严禁组织、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场所、陪侍性场所以及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纹身、蓄胡须、染艳丽彩发和指甲,不得穿戴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服装、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