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岳阳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编辑:岳县纪宣 发表时间:2021-09-07 16:10 来源:岳县纪宣

岳阳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决定。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重要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7.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和指导中央、省、市在县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8.按照分级管理制度原则,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县乡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9.调查行政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

10.受理个人和单位对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行政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11承办省、市纪委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成立岳阳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单位现有编制118人,在编在岗干部职工117人,退休干部15人。有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第一到第六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另有2个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岳阳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按章程设立机关党委,县纪委监委设立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54个。县纪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组全部纳入2020年县纪委本级财务预算,没有单独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纪委监委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713.8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62.63万元,增加10.72%。2020年纪委监委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644.4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94.2万元,增加7.9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办公经费;二是增加晋级晋档工资;三是纪检办案经费增加。决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决算支出包括县纪委机关及非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工作项目、乡镇纪检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1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8.47万元,占总收入的94.64%,其他收入145.38万元,占总收入的5.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4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8.47万元,占总支出的97.13%,其他支出75.95万元,占总支出的2.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8.4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25万元,增加4.8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办公经费;二是纪检办案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4%。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8.25万元,增加4.8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办公经费;二是纪检办案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8.4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3万元,最终调整预算数为2568.4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256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568.47万元,支出决算为2568.47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78.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90万元,支出决算为42.12万元,完成预算的87.9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1万元(无公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支出决算为35.37万元(其中无公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7万元),比预算减少5.63万元,完成预算的86.27%;公务接待费6.75万元,比预算减少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决算“三公”经费42.12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3.72万元,增加9.6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公务接待费6.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减少0.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7万元(其中无公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77万元,增加11.93%。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招待费;二是2020年度单位业务量增大案件数量增加,执纪执法办案车辆出车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略微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督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4批次、977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单位公务用车费35.37万元,全部为公车运行维护费,现保有公车5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收入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重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排名名列前茅。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已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34万元,比上年减少12.26万元,降低4.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行政运行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万元(办公设备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4万元(机关办公场所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278.34万元,其中:办公费31.53万元、印刷费13.05万元、水费0.73万元、邮电费7.36万元、差旅费9.67万元、维修(护)费7.56万元、租赁费3.86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1.72万元、公务接待费6.75万元、劳务费1.02万元、委托业务费27.34万元、工会经费85.05万元、福利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7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2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2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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