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进驻】中共平江县委2020年第一轮巡察公告
编辑:平纪宣 发表时间:2020-05-01 17:21 来源:巴陵风纪网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启动中共平江县委2020年第一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5月6日—6月15日,共30个工作日。

、巡察对象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法委、统战部、宣传部、编办、团委、妇联、党史研究室、网信办、科协、工商联、文联、机关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投中心、自来水公司、发电公司、黄金总公司、华腾公司、民爆公司等22个单位。

三、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市县巡察工作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和特点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是聚焦正风反腐。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是聚焦党组织建设。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四是聚焦巡察整改集中谈心谈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重点了解2019年11月15日县委巡察整改集中谈心谈话会上指出的典型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巡察组将采取调查走访、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财务检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等方法开展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负责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或被巡察单位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县委巡察组于6月15日撤离被巡察单位,撤离后不再受理涉及被巡察单位的举报反映。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向县委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县委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中共平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