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建党精神 当好忠诚卫士
为县域经济挺进全省十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平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审议稿)
张 奕
(2021年7月29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中共平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回望过往,我们坚持“狭路相逢勇者胜”,在新挑战中彰显新作为
过去五年,县纪委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净化,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稳步提升。2017年9月,县纪委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4月,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1.压实政治责任。县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等文件,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纪委严格落实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公开通报。五年来,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46人,其中单位“一把手”4人。
2.把准政治方向。县纪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政治建设年”活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落实政治任务。坚持以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统揽纪检监察工作全局,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841件,处分875人、组织处理140人,追缴资金361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454万元。我县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一类县。监督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立案22件,处分4人、停职2人、诫勉谈话13人。牵头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推动整改环境问题65个,处分1人、组织处理6人,以实际行动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
五年来,我们牢牢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1.持续纠治“四风”顽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①,共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涉赌涉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343起、处分326人。倡导农村移风易俗,树立节俭新风,共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27起。推进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推动整改问题64个,为民办实事58件,“小微信”实现“大监督”,促进干部转作风。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协助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共立案16件,已处分4人、问责3人,严厉惩治了李玉七恶势力团伙案。专项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立案3件,处分2人、组织处理8人,收缴违纪资金238万元。严格开展党员干部涉砂涉矿涉金融、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人防系统等专项整治,共立案51件,处分45人。牵头整改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问题,推动公租房回归“公平房”。部署开展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紧盯资金落实,助力乡村振兴。
3.从严监督换届风气。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牵头成立6个换届监督指导组全程督导,组织签订守纪承诺书2463份,审核县乡党代表4192人次,提出不宜使用建议58人次,督办问题33个,确保县乡换届风清气正、平稳顺利。
五年来,我们严格履行监督首责,充分释放监督效能
1.抓实纪律监督。开展“与纪同行”知识竞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测验等活动,切实抓好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②,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290人次,占“四种形态”的61.3%,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推进监察监督。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高效完成检察院人员转隶、融合及纪法衔接工作。向25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将监察职能向乡镇、村组延伸,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3.优化派驻监督。按照对口、归口一致,职责相近、就近组合的原则,设立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县直单位监督全覆盖。出台派驻干部管理办法和派驻工作考核方法,着力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前哨”作用,充分彰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4.深化巡察监督。十二届县委分11轮对9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71条。围绕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涉及103个贫困村,发现问题线索59条。抓实巡察整改,向相关部门及领导通报问题127个,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规章制度219项,通报整改不力的单位5家、问责90人。积极配合省委两轮巡视,督促整改巡视反馈问题37个。
五年来,我们着力抓好惩防结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1.强化审查调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602件,处分138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84人。先后查办周幼清、吴向阳、李三平、谢小林、童枫林,县科工信局、县人民医院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净化了政治生态、维护了纪法权威。
2.强化以案促改。坚持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组织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发案单位干部到岳阳监狱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蜕变的代价》。先后在县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召开“一案四纠”③警示教育大会,推动整章建制,防范廉政风险。
3.强化教育预防。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纪律规矩意识。开展“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全县6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及配偶参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廉政文艺节目下乡巡演。挖掘本土红色资源,打造红色廉政文化展厅,以平江老将军、老首长的家风家教事迹编撰《红色家风故事》,弘扬红色文化、倡导廉洁风尚。
五年来,我们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纪检铁军
1.严格内部管理。自觉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出台请示报告规定,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向市纪委报告的同时向县委报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科学决策。严抓市纪委内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同步完善机关财务、公车使用、办公用品购置、涉密保密等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2.严抓基层基础。选优配强全县25个乡镇(街道)纪委班子,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岗,聚焦主责主业。每个村明确1名纪检员,同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三位一体”的监督执纪模式,整合监督力量,提升执纪水平。定期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履职本领。
3.严明纪律规矩。县纪委机关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二条禁令”、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六项措施”,带头整治机关办文办会、考勤考核、抽人借人等问题。建立干部廉政档案,选聘特约监察员,加强内外监督。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手册,严明“六项规矩、八个一律”纪律要求,严管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连续三年保持纪检监察队伍“零违纪”。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思想觉悟不高;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现象仍然存在;“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较为突出;反腐败遏制增量的任务仍然艰巨,工程建设、医疗、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一是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有力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实践证明,只有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才能做到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二是必须勇于担当敢碰硬。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始终保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维护了全县良好政治生态。实践证明,只有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才能真正让监督“长牙”、让纪律“带电”。三是必须牢记宗旨践初心。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践行为民宗旨,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姿态,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百战不殆。四是必须从严律己铸铁军。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彰显出严明的组织纪律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实践证明,只有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担起全面从严治党重任。
二、眺望前方,我们坚守“越是艰险越向前”,在新征程中续写新篇章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今后五年,是“十四五”规划推进、现代化建设前进、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进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面对新风险、应对新挑战,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纪检监察工作不容有失。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以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力为建设“一城四区”、县域经济挺进全省十强保驾护航。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维护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
推动深化学习教育成果。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常学常新。重点督促全县党员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融会贯通、一体落实,坚定坚决、见行见效。
监督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深入整治中央和省、市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查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行为。监督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工作。围绕“一城四区”定位,加强对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尽责。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两面派”,严肃查处接“天线”、拉“山头”、搞攀附,“提篮子”、“打牌子”,“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等问题。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督促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更加突出人民至上,砥砺初心使命、践行群众路线
推动“有效衔接”,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紧盯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监督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脱贫不脱监督,严防脱贫后松劲懈怠、疲劳厌战。严查在乡村振兴中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铺摊子”“堆盆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整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和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等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解决“急难愁盼”,提升群众幸福感。抓好初信初访,推动干部下访,着力化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针对教育医疗、惠民惠农、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住房物业、交通治堵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从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持续“打伞破网”,守护群众安全感。坚持扫黑除恶收官不收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线索限期“清零”、挂牌案件办理和案件评查整改,彻底斩断黑恶势力背后的利益链、“保护伞”、“关系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督促有关单位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三)更加突出监督职能,发挥治理效能、防范风险挑战
加强“一把手”监督。重点关注亲属经商办企业、与老板来往密切、信访举报多的领导干部,重点检查选人用人、“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落实情况,重点听取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时的情况反映,重点督促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一霸手”。上级党组织、各单位联点领导要经常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要聚焦“一把手”重点监督,定期向县纪委报告监督情况。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④措施。
做实日常监督。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提高“画像”精准度,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精准科学实施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延伸监督触角,盯紧二级机构。探索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学会和协会的监督,查找监管死角,确保监督全覆盖。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平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紧盯责任落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履行问责职责。根据失职失责事实,确定问责主体和对象,区分责任大小,坚决纠正用问责代替整改、简单靠问责推动工作的行为,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倾向。
(四)更加突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倡导实干作风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重点整治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肃查处背后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检考”等成果,推动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取消过多过滥的微信工作群,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执行省委“约法三章”,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深挖细查“不吃公款吃老板”、化整为零办宴席、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纠治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推动常管常严、长治长效。
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中“懒散拖”、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行“三个区分开来”⑤,落实容错纠错规定,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陷造谣者,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加强教育转化和心理疏导,使跌倒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五)更加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惩治贪腐、抓好教育防腐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大专项资金和财务监管力度,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和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紧盯国有企业、能源资源、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领域,深挖“借赌敛财”、“放贷取息受贿”等隐性变相腐败,对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扎紧防腐制度篱笆。开展系统行业突出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环节,堵住问题漏洞。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金融、涉砂涉矿等领域的系统治理、专项治理,举一反三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格落实“三书两会”⑥工作机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筑牢拒腐思想防线。立足红色沃土、讲好红色故事,传承平江起义等革命精神,弘扬先辈先烈清廉作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做到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推动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等开展清廉单位创建,让清廉成为平江的风尚和名片。
(六)更加突出体制改革,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贯通各类监督。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推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凸显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监督机构之间的配合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落实改革任务。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调研。抓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开展派驻机构改革情况督查,确保正确履行职责,推动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对标对表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
深化政治巡察。严格落实巡察政治监督的定位和要求,主动对接配合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稳步推进村级巡察。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针对重点问题、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
(七)更加突出自身建设,坚持刀刃向内、锻造忠诚卫士
做到政治队伍先讲政治。严格落实省纪委“传承红色基因、当好忠诚卫士”要求,持续学习百年党史、平江革命史,坚定斗争意志、发扬斗争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强筋壮骨,提升党性觉悟,涵养家国情怀。加强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建设,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过程。
做到监督机构先会监督。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两法三规”⑦学习培训,举办业务竞赛,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把政治和业务、培训和培养、管理和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抓好干部培养、选任,突出政治标准、专业能力,加大法律、财务、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引进力度,拓宽干部内外交流渠道,让实干者实惠、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
做到纪律部队先守纪律。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做到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加强机关党建、文明创建,主动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协助职责、当好参谋助手。严格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刀刃向内”,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不称职干部及时调整,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努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为我们描绘了平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宏伟蓝图。站在新起点,我们豪情满怀,开创新局面,我们信心百倍,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加油干、不负韶华再出发,奋力谱写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篇章,为推进“一城四区”建设、县域经济挺进全省十强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名词解释】
①省委“约法三章”: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③“一案四纠”:以案纠错、以案纠责、以案纠风、以案纠章。
④“十必严”:政治监督“评价必严”、主体责任“检查必严”、权力运行“盯防必严”、巡视巡察“体检必严”、廉政谈话“提醒必严”、组织生活“督导必严”、问题线索“处置必严”、谈话函询“核查必严”、廉政意见“把关必严”、违纪违法“查处必严”。
⑤“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⑥“三书两会”:办结一起重大案件同步形成案件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忏悔书,督促案发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
⑦“两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