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两个责任”书记谈——湘阴县

【开栏语】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对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新思路、新部署和新要求,是对党委和纪委职责定位的厘清和规范。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宣传推动“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即日起,市纪委在本报开设“‘两个责任’书记谈”专栏,分期刊发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自责任的认识和体会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主责就是首责 守土必须尽责

 

中共湘阴县委书记 黎作凤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重要创新。作为县一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执行者,要严格落实市纪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恪守主责,尽职尽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努力为湘阴“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要强化担当,带头履责。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层层传导,逐级明责。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督导检查等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根本转变。要层层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号销号,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要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注重沟通协调,强化整体联动,着力形成党委领导、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突出重点,严格守责。要突出抓源头,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突出抓作风,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以反“四风”、转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突出抓保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对违规违纪问题敢抓敢管,严查重处,绝不姑息。

要从严考核,严肃问责。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使考核结果更好地与“面子”挂钩、与“票子”挂钩、与“位子”挂钩。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还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一问到底。



突出“五个抓手”落实监督职责

 

中共湘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彭方建


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我认为落实纪委监督职责,要突出以下“五个抓手”:

一、聚焦主业抓落实。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紧扣纪检监察工作主业,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不搞“一锅煮”、不打“混合战”,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责主业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强化对监督者的再监督,

对检查者的再检查,切实做到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

二、改进方式抓落实。要改变过去监督方式单一和被动监督的现象,综合运用立项监督、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线索审查、案件查处、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式,不断强化执纪监督。要坚持抓早抓小,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重点问题一个重点问题地抓,层层加压、梯次推进,以党风政风带动政风民风好转。

三、突出重点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出实招,求实效。要加大对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九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四风”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要敢于“唱黑脸”、要敢抓敢管。要加大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强化案件查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转变作风抓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置身于反腐败斗争的“滩头阵地”,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思想理念,加强政策业务学习,规范言行举止、提升履职能力,时刻为各级党员干部作表率,不断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五、强化问责抓落实。坚持用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一案三查”的“利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长期存在不正之风的部门单位和乡镇,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决不护短,决不姑息迁就,努力形成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