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珊,女,汉族, 36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9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湖南省临湘市局交警大队白云中队副中队长,一级警司警衔。
2012年6月27日下午,临湘市暴雨倾盆,城区南太路一地势低洼路段,湍急的浊流已深漫过膝。17时30分许,载有9名幼儿和两名老师的佳美特幼儿园校车此时正从积水路段通过,不料一个轮胎突然陷进水坑,车辆熄火,车身倾斜,积水迅速漫进车内。这一突变惊吓了车内幼儿,两名跟车护送的老师无法安抚车内幼儿,惊慌的幼儿在车内乱爬,导致车身摇晃,随时有可能侧翻!危难之际,正在不远处执勤的李珊同志发现这一险情后,立即向校车跑去,同时召唤同在执勤的协警鲁昌迅速支援。李珊不顾车翻被压的生命危险,当即立断用双手撑住校车倾斜的一侧,拼尽全力,稳住车身,一边从车窗口安抚受惊吓的幼儿,一边沉着指挥协警鲁昌和慌了手脚的随车护送老师把车上幼儿逐个抱出。大雨在不停地下,浊流在不停地涌。李珊同志用双手紧紧撑住倾斜的车身,下水道内的蚂蚁、蚯蚓爬满双腿,她全然不顾;雨水伴着汗水浇透全身,她浑然不觉。她咬紧牙关,直至9名幼儿全部被安全转移到附近地势较高的加油站时,这才把手从校车上松开。此时,李珊同志才感觉到双手已经麻木了。事后了解到,李珊同志双手撑住在暴雨中可能侧翻的幼儿园校车的时间大约有12分半钟。她的壮举,挽救了校车,更挽救了校车上9名幼儿的生命!
6月27日之前,李珊还是一名普通的交警。27日之后,李珊却一夜成名,她不顾个人安危,勇救9名幼儿的事迹被上百家媒体争相报道,现在,她每天要接受不下于5家来自全国各地媒体的采访。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胡旭曦高度称赞李珊是全省6万名公安民警学习的典范的楷模,是“忠真智勇,奉献为民”的“湖南公安精神”的实践者。
一夜之间,从一名普通人变成万众瞩目的对象,从一名普通交警变成全体公安民警学习的楷模。“一夜成名”在李珊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面对这份让旁人艳羡的光环,李珊显得很平淡。她说:“我是一位母亲,更是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党员,在危难时刻,只要是一个警察,都会像我这样去做。没想到我却成名了。这件事对我的生活影响还是蛮大的。大家都挺关注这事儿,我本身不是很愿意谈,但是却不得不说。生活中除了上班、照顾家人,现在还多了一样,接受媒体采访。”虽然已经成为了名人,可李珊的工作一件都没有丢,上路执勤、巡逻任务一样没减少,而且,李珊干得比平时更加出色,认真。
李珊参加工作16个年头,一直在公安交管工作岗位上,作为一名年轻的女交警,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不平凡的工作精神。
她脚踏实地,任劳任怨。2012年春运开始时,临湘组建羊楼司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李珊当时正在公巡中队工作,李珊得知春检站警力不足,急需内勤的情况后,主动请缨加入春检站,她是该年全省春检站中唯一的一名女交警。
在春运的40天中,她把10岁的女儿交给父母,日夜吃住在站里,无论刮风下雨,无论是大年三十,还是正月初一,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和微机录入交警违法行为221起,整个春运期间未出现任何工作差错,被称为春运工作“一枝花”。
特殊时期是这样,平时工作也是如此。李珊一直奋战在公安交管第一线,不论是哪个岗位,也不管什么时候,她总是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恪尽职守,从不提出任何条件,也从不挑三拣四,被同事们称为是“一块放在哪里就在哪里发光的金子”。
在城东中队工作时,她既是中队内勤,又兼临湘市第五中学的校外辅导员。每月一次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课,她总是雷打不动地参加,被学生称为“爱心姐姐”。
2010年4月到2012年3月,李珊定点担任护送临湘市实验小学部分学生过107国道的任务,每天早、中、晚三次,每天护送学生约300人次,一直风雨无阻,从未间断,被她护送的学生把她爱称为“警察妈妈”,学校和大队将她特评为“护卫天使”。
李珊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她的认真、坚韧,完美诠释了“忠真智勇,奉献为民”的湖南公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