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设一道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闸门”
11月4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正在着手制订工作规划。规划内容包括:部署开展到试点单位、先期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的惠州市纪委进行调研,结合年终总结工作对各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等。
10月29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成立首届内务监督委员会。15名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来自纪检监察系统外的有9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和机关单位的代表,占60%。据悉,纪检监察系统外委员,每一个都大有来头:朱列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近年来在不少重大涉法问题上发表意见,见解独到;赵扬,现为南方日报时政新闻中心记者,也是省监察厅的特邀监察员,其新闻报道长期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黄武,现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广东省纪委有关领导表示,今年6月,广东省纪委结合新一轮机构调整,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增强了内部监督力量。此次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旨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内部“同体”监督可能出现的监督偏软、处理偏轻、动力不足等问题。
据了解,当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外部监督面临监督力量分散、身份尴尬、渠道不畅通等问题。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可进一步整合外部监督资源、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外部力量有序参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指出:“这是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新的探索。”他强调,将坚持注重抓早抓小,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第二天,其主任,现任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浩坤,便来到省纪委主动与有关负责同志研究工作任务。据了解,《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暂行)》从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监督方式等方面,对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内务监督委员会将通过询问质询、评议测评、调研评估、反映转递、明察暗访和案件监督等方式,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法纠风、干部任用、资金资产支配等方面进行监督,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首届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教授倪星表示,省纪委、监察厅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很好的示范效应。但要取得实际效果,还要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有可行的技术手段,保证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起来。内务监督委员会可开展专题调研,充分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形成明确的行动策略。(记者 王景喜 通讯员 李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