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9日至12月9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君山区进行了集中巡视,2016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向君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整改
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反馈意见全面客观、问题中肯、要求指导性强,完全符合巡视工作精神和君山区的实际,是我区改进干部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机遇。区委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保障,细化整改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各项问题整改。
(一)细化任务明职责
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抓督促,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牢牢把握巡视整改工作主动权。区委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巡视整改工作提要求、作强调。制定了《君山区落实省委巡视第八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君发[2016]4号)文件,对5个方面22个问题逐一梳理细化,建立“一问题一方案、一套工作班子、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机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五人领导小组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任成员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查一组、二组和案件查处组等四个工作组。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由区委五人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分头制定整改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目标、传导压力。
(二)上下联动抓落实
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调度部署、过问整改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8次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实时通报整改情况,督导整改进度;五人领导小组成员坚持立行立改,分别召集各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进一步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单位到人,形成牵头领导抓总、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齐抓共管格局。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度及督查,各牵头单位对单项整改方案把关。切实做到“五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时间节点、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推动形成整改工作“一盘棋、一齐抓”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及时督导促整改
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汇报”,对各项整改任务坚持一个一个攻坚、一项一项达标。两个月来,区级领导现场督办15次,区整改办两个督查组分别组织对区委五人领导小组牵头的党委和政府系统的整改任务督查7次,下发督查通报7期。
二、精准发力,全面落实整改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到目前止,我们按要求,通过立行立改和分类实施的办法,限期两个月的13个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其它限期的9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欠缺”的问题
(1)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准则》《条例》“两项法规”的学习,开展了“三心”教育活动,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学习传达不及时的7家单位进行了点名通报批评;开展了两轮“转作风、纠四风”专项督查,查处违纪人员11人次,通报批评6家单位部门,取消17家单位部门年度作风建设评先评优资格;严肃查处了1起公款旅游违纪案件。
(2)针对“少数党组织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力度不大”的问题:今年来,区委3次组织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区党政负责干部大会上通报了各乡镇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述职测评排名情况;出台了《关于开展党组(党委)向区委报告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党组(党委)向区委报告工作的制度,明确每年5月开展区直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述职评议工作;出台了《君山区基层党建督查考核实施办法》,建立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问责机制,每季度谈一次,每年评一次,对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奖励,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3)针对“区委选拔任用干部不严肃、权威性不够的问题”:区委深刻反思,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一是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五个看重”、“两个倾斜”用人导向,规范调整动议干部的时机、程序和纪律;二是组织全区526名党政干部、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教育干部讲政治、讲规矩,并向区委递交承诺书,承诺保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纪律,抵制不正之风;三是对组织观念淡化的个别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服从组织选用的干部严肃处理。
2.关于“一些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的问题
(1)针对“对招商引资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牵头对2010年至2015年招商引资的28家企业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达到合同投资额度、税收贡献率偏低的18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6家未能按合同履约的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明确了要求;今后加大对入园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投资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
(2)针对“一些重大决策随意性大”的问题:一是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2013年来的项目进行了清理核查;二是出台了加强政府科学决策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三是规范了所有重大项目建设的程序,不再就具体项目出台“一企一策”政策。
3.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
(1)针对“个别单位执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区政府召开了党组会议,强调严格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修改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责成相关单位召开班子会,制定下发内部调整分工文件,明确由副职分管财务,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现已整改到位。
(2)针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一是对全区2013年以来,土地出让情况进行了摸底清查;二是政府出台了相关制度;三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监管乏力”的问题
(1)针对“某镇政府采取年底集中报账的方式进行报销”的问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其2011年至2013年的财务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中发现,该镇违反“一事一结”的会计处理制度,造成会计数据失真的情况,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对相关主要责任人进行立案追责。
(2)针对“2012年至2013年,君山区危改办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配套设施建设费”的问题:一是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区危改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镇(办、场)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职责的通知》、《君山区农垦危旧房改造配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农垦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的监管;三是对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原党组书记、局长、危改办主任危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犯罪行为,受到君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分管领导已受到撤职处分,其犯罪行为,受到君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针对“区城建投公司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一是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区城建投2011年至2013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核查;二是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初核,并对初核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纪查处。
2.关于“乡镇、村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1)针对“许市镇机关食堂每年伙食补助费过高”的问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许市镇食堂开支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把关不严、造成账目失真,负有直接责任的食堂会计李某立案调查,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挂职党委委员、分管食堂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初核后查出的问题,将依纪依规另案处理。
(2)针对“某镇以领条和现金付出凭单支付路面硬化等工程款”的问题:许市镇采用以领条先预付部分工程款,至工程完工结算时以税务局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和相关凭据的方式进行结算,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许市镇在今后的工程结算方面,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执行。
(3)针对“一些基层干部侵占群众利益,‘小官贪腐’问题”:经查实,西城办事处松湖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黄修炎,违规配备小汽车;利用职务之便,帮其姑妈王某违规办理农保退休手续,骗取国家养老金76470元;组织居委会班子集体研究销毁、伪造财务原始凭证附件,违规发放工资及加班补贴,数额较大;套取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油菜补贴等资金104927.5元;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区纪委已给予黄修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居委会其它4名班子成员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
3.关于“重点工程项目临时指挥部缺乏监管”的问题
针对“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存在滥发津补贴、虚报冒领拆迁款、资金监管乏力和人员管理松散等问题”:一是对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的财务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二是对违规发放的征拆加班补助、服装费、开门红等各项补助以及不合规定的协调费全额收缴财政;三是对超标准列支的“三公”经费以及协调费将进一步核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对群众反映有虚报冒领拆迁款慰问款的问题进行了查实;五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整精简,出台临时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确定工作经费、“三公”经费、征拆协调经费、定额补助的标准,规范了财务管理;六是区政府专门成立财务结算中心,对指挥部的账目进行统一集中核算,规范财务报账手续,加强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4.关于“少数领导干部纵容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问题
针对“少数领导亲属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办酒楼、茶馆、经商”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区科级干部和站所负责人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填写了《君山区领导干部及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二是区纪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对党员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了甄别核实;三是对区水利局洪水港护岸指挥部原主任左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参与工程监理和项目建设等营利活动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5.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关于成立我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君山区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二是举办了君山区招投标工作专题培训班,并邀请市发改委领导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区招监委联合区招标办对2014年以来所有招投标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对涉及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配套工程、市政、业务用房、农业等五个工程领域的9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抽查,对未办理施工许可动工建设、“五大员”缺位等11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下发了通报。
6.关于“个别干部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
(1)针对“一些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和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摆酒设宴,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一是开展了《准则》《条例》学习,通报典型违纪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包礼金上交工作的通知》,将红包礼金收送行为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执纪部门对上交红包礼金的廉政账户加强了管理;三是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了5次专项督查。
(2)针对“个别干部打牌”的问题:区纪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相关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有关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3)针对“个别单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兴建楼堂馆所”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对住建局改变公租房性质和用途的问题进行了处理,收缴违规资金,并对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4)针对“个别干部经常‘读跑学’的问题:一是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镇(办、场)“读跑学”问题进行了2次督查,对许市镇、柳林洲街道办事处乡镇干部住镇制度落实不力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二是对区花木公司副经理罗某因公车私用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负有监管责任的花木公司党支部书记彭某、党支部副书记、经理黄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区林业生态局党组全区通报批评。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的问题
(1)针对“存在个别干部不服从区委研究决定”的问题:一是区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强化政治规矩、组织原则;二是组织全区500多名党政干部、后备干部集中培训,并向区委递交承诺书,承诺保证服从组织安排,保证遵守各项纪律,保证抵制不正之风;三是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熟悉了解干部的相关情况,为班子配备打好基础,切实保证区委干部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2)针对“公选中存在干部任职资格未达到破格提拔相关年限要求及提拔任职干部试用期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对2名未达到破格提拔相关年限要求的同志进行了 处理,记入了档案。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把关任职条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特别是涉及破格提拔的,一律从严报批,再没有出现类似情况。
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力度不大”的问题
针对“2014年第四季度至今君山区消化领导职数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职数选拔配备干部,一律不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已超的班子只出不进、取消未经编制部门批准的职位,确保按期消化到位;二是切实加大消超力度。组织编制部门进行了全面摸底,利用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等契机,鼓励党政领导干部自愿退出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自愿申请提前退休;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设置情况进行了摸底,严格按《党组工作条例》进行配备,不再超配多配。目前,通过各种方式共完成消超任务的77%。今后,将继续加大超职数干部的消化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化任务。
3.关于“‘吃空饷’人员和临聘人员清理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
(1)针对“全区仍有部分“吃空饷”对象”的问题:一是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二是对全区8家责任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三是区编办联合区委督查室开展了“吃空饷”专项督查,对27名“吃空饷”人员进行了清理,追回“吃空饷”金额141011.1元。
(2)针对“存在临聘人员”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区专项清理专题会议,各责任单位递交了责任状;二是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澄清了底子;三是进行了分类处理,逐步推进。
(3)针对“已返岗人员的管理存在较为松散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对良心堡镇财政所干部曾某擅自离岗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退还了离岗三个月期间的财政打卡工资9606元,并对良心堡镇财政所长邹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许市镇动物防疫站邓某脱岗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邓某提出离职申请,目前已办理辞职手续。
4.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活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全区年轻干部不多,正科实职干部年龄分布很不均衡”的问题:一是结合年度考核,对全区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了摸底;二是结合乡镇换届,共提拔重用5名35岁左右年轻干部进镇 领导班子,其中30岁以下的副科实职干部3人,目前已有30岁以下的副科实职干部5人。我们将按照整改期限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结构优化力度。
(2)针对“一些优秀年轻干部流失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结合乡镇换届,择优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进党政班子,同时加大区直部门年轻干部下派到基层锻炼的力度;二是拟制定出台年轻干部“传帮带”工作机制,着力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三是对空缺出来的职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干部。
(3)针对“干部队伍交流力度不大,缺乏生机活力”的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和乡镇党委换届等工作,今年共交流干部36人次,其中主职9人次。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继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二是目前各镇领导班子均配备了一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优化了乡镇领导班子结构。
5.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个别干部档案有较为明显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档案查借阅、档案材料定期收集等制度,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材料归档及时。自2015年起加大了档案材料增补力度,目前缺失档案材料已补近80%;二是根据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统一部署,对干部档案从严把关,从严审核,逐一认定干部档案信息,计入个人档案。三是根据中央、省、市委对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要求,做到凡动必审,加大了对提名、提拔、调动等干部档案的审查力度,对档案内容存疑的干部进行暂缓调整,对存疑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对巡视组指出的档案信息存疑的4名同志的档案,进行了调查核实,将按相关的政策和依据处理。
(四)执行其他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四位一体”;二是出台了《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17名区级党政领导干部、34个牵头部门和55个协办单位;三是全区88个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区委递交了《两个责任承诺书》,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对团湖公园、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等3家单位的“一把手”因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态度不端正的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四是由区级领导带队深入全区各单位督查督办“两个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五是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区林业生态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园等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2)针对“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对全区部门单位纪检干部的配备和履职情况进行摸底,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增加纪检编制6个;二是认真开展“三转”,区纪委书记带头退出兼任的临时职务,牵头或参与的议事机构数量由原来的14个减少为6个;三是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在不增加机构和领导干部职数的情况下,全面完成区纪委内设科室改革,设立了2个纪检监察室,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人员达15名,占到机关总人数的75%;四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区纪委共函询10人,立案查处20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3)针对“雁过拔毛”式的腐败问题”:一是区委、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正在起草《岳阳市君山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区纪委与区农经局对全区110个村(居)正在开展财务专项清查,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村(社区)的问题完成了初核,对发现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
(1)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民生问题力度不大”的问题:成立了区国有农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加强国有农用地管理,农垦职工社会保障机制等工作重点;明确区级领导牵头抓总,对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开辟实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限期办理,降低项目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为实事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2)针对“区城建投公司虚增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问题:区政府对城建投财务进行了检查,督促城建投对未实行专户核算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各项专项资金建立专账,并进行专户核算。
(3)针对“征收范围不清,违规发放财税奖励”的问题:区政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区财政局牵头,联合国税局、地税局对全区税源及征收情况进行了清查,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对个别镇违规发放给个人的财税奖励收缴,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3.关于“园区建设思路不清、定位不准”的问题
(1)针对“工业园投入产出率严重偏低”的问题:一是区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2015年入园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二是按照岳阳市委市政府2015年关于加快园区发展的10条意见,研究出台政策,对园区进行科学定位;三是扎实推进“135工程”,全力加快园区建设(绿色食品产业园),2015年已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8万㎡,今年应完成12万㎡,将进一步加大园区的建设进度和招商引资的力度。
(2)针对“某些项目和企业存在圈地嫌疑”的问题:区政府组织国土分局、工业园等单位对入园的28家企业用地情况进行了清查,确实存在土地利用率不高,闲置土地较多的情况;对6家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管理。
4.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关于成立我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君山区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二是举办了君山区招投标工作专题培训班,并邀请市发改委领导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区招监委联合区招标办对2014年以来所有招投标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对涉及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配套工程、市政、业务用房、农业等五个工程领域的9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抽查,对未办理施工许可动工建设、“五大员”缺位等11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下发了通报。
5.关于“‘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针对“会议多、文件多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的规定》和《印发<君山区从严控制会议和各类文件简报专项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实行会议会前报批制度。今年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8次,同比下降30%,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25份,同比下降25%。
(2)针对“区级领导下基层调研深入不够”的问题:制定了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把“五联”竞赛活动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对全区11个贫困村安排了帮扶领导和帮扶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帮扶措施;完善了《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和《区直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行业扶贫责任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定期对区级领导下基层调研和为基层解决问题的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3)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玩心较重”的问题:对全区52个区直部门、19家驻区单位和7个镇(办、场)的机关干部作风进行了第一季度“机关作风大家评”;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和电视台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作风建设进行了2次督查,并下发了通报。
(4)针对“‘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不严、超支现象严重”的问题:由区政府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全区25家“三公”经费超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初核和分类,对后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重新修订了《“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办法》,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今年5月,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区2015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进行全面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
6.关于“少数干部精神懈怠”的问题
(1)针对“有的干部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严格执行区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和监督干部的实施细则(细则)》、《君山区“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干部严厉问责;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对相关单位开展了督查,对1家单位推进区委中心工作不力的问题,给予了全区通报批评。
(2)针对“一些干部纪律松弛,乡镇干部‘走读’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健全完善了《君山区2016年作风建设考评办法》和《君山区2016年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对干部作风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并建立考评台帐;对全区52个区直部门、19家驻区单位和7个镇(办、场)的机关干部作风进行了第一季度“机关作风大家评”;开展了联合督查。对全区各镇(办、场)干部“走读”情况以及区直单位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了2次督查,下发通报2期,对许市镇、柳林洲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乡镇干部住镇制度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1家作风建设不力、机关管理不规范的单位,17名违反上下班纪律的干部进行了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脱岗的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某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区民政局局长和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3)针对“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吸食冰毒等新型毒品”的问题:组织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各中小学师生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禁毒集中教育活动;对全区在控吸毒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严厉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逮捕起诉10人,抓获吸毒人员45人,按照相关法律和上级文件要求,严肃查处了5名吸食毒品的党员干部。
(五)其他方面
1.关于“国有农场改革等遗留问题较多”的问题
(1)针对“君山区“两田制”和农垦职工社保问题”:对全区原农场农垦职工人数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理清了原农场改制后的农垦职工人数、土地数、土地收入等基本情况;积极对接了农垦改 革政策;对全区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到龄农垦职工,按相关政策逐步办理退休手续。
(2)针对“鑫龙公司改制不彻底”的问题:成立了领导小组对鑫龙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积极做好稳定、协调等工作。对原鑫龙养殖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正科级)、法定代表人马某在任职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马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将马某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关于“天井山麻石开采问题较多”的问题
针对“天井山麻石开采治理不力”的问题:一是区政府建立矿山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国土、水利、林业、公安、安监、环保、许市镇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区矿山开采进行专项清理,制定了《君山区矿产资源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和《矿山整治及延续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二是对属地单位许市镇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三是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国土分局清退了1名临时执法人员;四是对执法单位相关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程序追究责任。
(六)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第八组进驻我区开展巡视期间,共分46批次
向我区交办信访举报件191件。收到交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扎实开展案件调查,严肃依纪依规处理到位。截止目前,138件涉法涉诉及一般群众信访件已按信访程序办理到位;52件违纪违法类信访件,办结48件,4件暂存,其中转立案3起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移交案件线索4起;1件组织人事类信访件已全部办理到位。
三、精细盘点,健全长效机制
区委将一以贯之,常抓不懈,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的问题一个不放,整改的措施一抓到底,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或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倒排进度,跟踪督办,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整改”台帐,坚持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确保收到明显成效。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对目前已经整改到位的整改任务,适时逐一开展“回头看”,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责任单位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麻痹大意,不负责任,导致问题反复甚至愈演愈烈,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认真开展初核,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把巡视整改工作和当前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突出“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新型城镇化”三个重点,夯实“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自身建设”三个基础,加快实现“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快完善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0-8170559;邮政信箱:君山区010号信箱;电子邮箱:jsq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