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将发腐败工作推向深入,打“老虎”,拍“苍蝇”,短短两年多时间内,因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原因被处理被通报的党员干部不计其数。在反腐高压态势下,违法乱纪的“高压线”我们当然不能触碰,但消极腐败现象我们依然要擦亮眼睛加以抵制,以免失足成恨。
一、消极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消极腐败是由主体不作为、乱作为而导致权力偏离公共职权轨道,出现权力变异等现象的腐败行为,具有无形的、潜在的特点。当前党员干部中的消极腐败表现形式纷繁复杂,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享乐主义”根深蒂固。多年来,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就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参观旅游、公款修建楼堂馆所等行为出台了多项规定,但“三公”消费仍然居高不下,成为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有的党员干部认为权力不用过期作废,公款你不用别人会用,只要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工作上多开支一点也犯不了大错误,于是乎讲排场、比阔气,一餐饭上万元,一瓶酒好几千,吃饭就发包烟;不少单位和部门在接待上级领导、接受达标检查、洽谈商务等活动中,把进歌舞厅、夜总会、洗脚屋、桑拿城等娱乐休闲视为款待“贵宾”的一道“美味佳肴”,严重败坏了党风,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曾有媒体报道,我国“三公消费”一年消耗的财政资金达到9000亿,其中相当大的部分被挥霍浪费了。
二是不良习气乐此不疲。当前办事要“打点”,年节要“孝敬”,提拔要“感谢”的行业“潜规则”成为当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突出的问题。在工作联系和交往中一些党员干部常常以人情往来和礼尚往来为借口,把市场经济原则引入到正常的人际关系中,遵循权钱交易、互惠交易,我给你送钱,你替我办事等“潜规则”在一些地方、行业和领域很有市场,公职人员接受对象请吃请喝请玩更是司空见惯。有的党员干部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有的公仆意识淡薄、官本位意识严重,盛气凌人,喜欢说大话、空话,打官腔、乱表态;有的承诺的事不兑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社会诚信;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党性原则不强,奉行“好人主义”,搞“亲亲疏疏”。
三是作风漂浮慵懒散软。现实中,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消极倦怠、不思进取,在工作中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思想,整日里浑浑噩噩、消极度日,有的甚至提前为自己做出“与世无争,不宜为官”的定性;有的工作心不在焉,视副业为主业,变“为人民服务”为“为人民币服务”,在位不谋事、不干事;有的怕事躲事、明哲保身,在工作中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观点,生怕因为多做事而做错事,进而影响到自己的进步提高,于是他们就选择遇事躲着走、绕着走,以自以为最安全的方式寄希望于“坐热冷板凳”。
四是拉帮结派缔结“圈子”。有的党员干部办事只想走后门,做事只认熟脸人,交友变得目的性、利益性,从而滋生出金钱交友、权力交友,衍生出腐败小团体、小圈子,如坊间流传着“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的绕口令,就是对这种现状的生动写照。对消极落后,甚至是错误的东西,不但缺乏警觉性,不去抵制、批判,反而把“腐朽”当“神奇”,把“毒草”当“鲜花”,津津乐道,四处传播。茶余饭后、吹牛调侃,无话不谈,无所顾忌,谈论的话题往往不是人生理想、工作学习、文化娱乐,更多的是讲一些消极落后的东西,诸如什么打牌赌博、涉猎灯红酒绿场所、玩弄权术尔虞我诈等,对社会上的消极腐败现象见怪不怪,甚至还感到羡慕。
二、消极腐败滋生的根源
一是认识存在误区。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受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放纵、理想信念滑坡、价值观念偏离,致使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忘记了共产党人的信仰,忘记了党的根本宗旨,一说学习理论就有点不耐烦,一说“崇高信仰”就认为太“高调”,一说“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就说不切实际,认为只有贪污受贿才属于腐败行为,而“吃点、喝点、玩点、用点”根本算不上什么腐败,对利益的过分追求是导致消极腐败的动因。有的党员甚至领导干部把自己追求低俗化,只要是有利可图的事就决不相让,只要是能得好处的机会就决不错过,工作上拈轻怕重,做事讲价钱。
二是监督制约缺位。“消极腐败”的产生与盛行,与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决策体制直接相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散”,权力过分集中的决策体制不仅为个人专断决策打开方面之门,往往导致各种监督和制约机制形同虚设,往往成为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消极腐败”的源头。
三是贯彻执行不力。国家相关部门就“消极腐败”现象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但往往由于执行不力,导致这些规章制度在发挥作用上大打折扣。例如在控制公款吃喝方面出台了多个文件,对接待的档次、金额、陪同人数,甚至是菜的分量都进行了规定,但结果却是“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此外,在公款配车、公款旅游、公款出国、公务招待、办公用房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往往是贴在墙上,挂在嘴边,得不到有效执行。
三、对策建议
一是弘扬党员干部的正能量,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的负能量。党员干部身上的正能量,是干事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动力,是自善其身的立身之本,更是反腐防腐的内在力量。党员干部如果不注意自身的学习改造,不注意自己的修养锻炼,不给自己正常“加油充电”,正能量必然消耗贻尽,负能量必然上升,形成腐败那就是迟早的事,已经钉在耻辱柱上的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就是负能量作怪的典型。有了较多的正能量,就能抑制负能量,就能一身正气而歪风邪气不能侵入,保证自己永立不败之地。所以,党员干部要从组织的教育中增加正能量,要从联系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增加正能量,要从党纪国法中增加正能量,要从腐败分子的教训中增加正能量,把个人的价值追求与党的事业统一起来,既胸怀远大理想目标,又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埋头苦干。
二是明确权责真心为民,远离“为官不为”的腐败圈。干部不管事、不干事,群众的问题就难以被解决,群众的困难就会被积聚放大,从而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干部怕出事、躲着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难以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就会被扭曲和抹黑。从这个角度来说,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就是庸政懒政、尸位素餐,就是坠入了一种难以被察觉的新型“腐败圈”。干部一旦陷入其中,就会走上消极倦怠、不思进取,怕事躲事、明哲保身的“不归路”,最终在浑浑噩噩中虚度光阴、耽误自己。所以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认识手中的权力和职责,把事业牢牢记在心头,把群众真正装在心里,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雄心壮志,全身心投入到日常工作中去,要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努力奋斗,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通过自己兢兢业业地付出,在推动发展、造福百姓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要以制度的方式,强化对干部“所作所为”的监督和考核,通过科学合理的日常行为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以系统化、数字化、科学化的考核体系,全面直观地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并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和评判,真正把干部的实际付出、工作实绩与晋升提拔挂钩,有效克服论资排辈下的磨洋工、耗日子,让爱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位子、上舞台,从而从根本上杜绝干部坠入“为官不为”的“腐败圈”。
三是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世界观,摈弃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人脉圈”已成为时下交友、行事、生活的基准,俗话说:熟人好办事,无非是为图个方便,但有些党员干部以权力为纽带形成的利益联盟,形成小圈子。圈子里的人互相扶持、互相照应、互相包庇,却对圈子外的人大加排斥、甚至极力打击,从而把制度架空,让监督失灵。然而,这些看似牢不可破的小圈子其实并不是固若金汤、坚如磐石。因为它的构成,从一开始就是向着“利”,而不是为了“义”,一旦利益冲突,便很容易祸起萧墙;纵观很多大案要案,正是从圈子里的“投桃报李”一点一点走向失控,最终滑向积重难返的深渊。所以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握好“圈子”的方便度,远离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划清界线,讲感情不能徇私情,有圈子不能搞圈子,时刻保持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世界观。(湘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