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系,正本所在。作为基层党委,一定要突破落实的掣肘瓶颈、创新机制,使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一、要突破主体责任“无从落脚”的瓶颈,在搭建载体上下功夫
党委要切实担好主体责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责任在哪里落脚的问题。因为,党委是一个领导协调机构,不可能“包打天下”,如果没有一个责任载体作依托,极易造成纪委既成“主体责任”的主角,又当“监督责任”的主体。为此,我认为当前主要要抓好“三有”:一是有专门机构主抓。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同时,应紧紧依托各级党委常委会,建立一个类似书记处的日常协调机构,专门来规划、协调、推进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二是有专人牵头领办。县委应明确一名县委副书记牵头领办,承担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职责,各党委工作部门,也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专职联络员,及时领办任务、定期报告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三是有专套制度保障。应结合县级实际,研究出台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任务三落实。
二、要突破主体责任“无处发力”的瓶颈,在突出抓手上下功夫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千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关键是找准切入点,明确突破口。一是要突出抓作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查问题、找不足、抓整改,把错误的思想、消极的念头、不实的作风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工夫,发扬“钉钉子”精神,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化,发现反弹立即严肃处理。二是要突出抓惩治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必须态度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加大重视、理解和支持纪委工作力度。全力支持县纪委做好“三转”工作,促其聚焦反腐败中心任务,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的态度下重手、出重拳,形成有力震慑,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三是要突出抓制度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把预防腐败体现和落实到改革和制度建设之中,紧紧扭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建立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确保权力运行安全有序。
三、要突破主体责任“无法到位”的瓶颈,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
为防止主体责任落实“虚化”,走形式,重点是要建立常态化的保障机制。一是“管”到位。一方面,各级党委“一把手”要始终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和当好廉政勤政的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责任田”;另一方面,各级党委班子成员也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作分内之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带头抓、具体抓,管好自己分管的人,看好廉政建设“大门”。二是“督”到位。加快制定和完善主体责任考核机制,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改进考核评价办法,根据各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选择开展日常检查、量化考核、交叉检查等检查考核方法,具体考核做到上级考核和本级考核、组织考核和群众监督评议、定期考核和平时检查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等四个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直接挂钩。三是“查”到位。坚持“一案双查”,落实“一票否决”,实行“约谈问责”,加强责任倒查。对落实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保障主体责任落实。(作者系中共华容县委书记 刘铁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