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聚焦

三湘廉评:亮剑“小官” 非“小事”

日前,从三湘风纪网获悉,湘阴县岭北镇合兴村村主任王柏宏为80岁父亲办寿宴18桌,其中收受非亲属送礼15户,礼金共计5000元。该村支部书记吴良乔不仅未及时制止王柏宏的行为,反而参加寿宴,并送礼金。湘阴县纪委给予王柏宏撤销党支部委员职务处分,给予吴良乔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王柏宏清退了违规收受的礼金5000元。

党纪党规,对不为乱为的“村官”进行严肃查处,广大干部、群众无不为之叫好。这也凸显了各级党委、纪委动真格、不搞假把式、“大官” 、“小官” 一起治的坚定决心,警示治理不为乱为不留死角和盲区。

村官虽官小衙门小,却硬扛半边天。因其长期生活、工作在基层,本是为群众办事,但有这样一些村官“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塌塌混日子,年年都是老样子”,甚至乱作为:贪污腐化、贪图享乐、作风霸道,有的连收入支出账目也不公开。如此,不仅让国家的政策在执行中打折扣,同时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和群众之间的感情。

村官乱作为既让人无奈、气愤,更引人深省,我们基层组织的问题出在哪里?是相关人员素质不高、法律纪律意识淡薄?还是监管缺位,上级部门对这些“小人物”的监督心有余而力不足?笔者认为两者兼而有之,奉劝村官别存侥幸心理,认为犯了错,便能“逢凶化吉”。

各级各部门要在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提升村官工作素质、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加强监管,真正让村官在严格监督下开展工作,变 “不为乱为”为“敢为有为”。(岳阳  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