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聚焦

三湘廉评:“廉政灶”不能挂羊头卖狗肉

2015年10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了江苏阜宁一起借开会之名,在单位食堂公款吃喝的隐形“四风”问题。今年6月10日下午4时30分,阜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谢天德,带领本局12名工作人员参加在阜宁农村商业银行召开的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座谈会后,接受该行副行长严明华在单位食堂准备的2桌晚宴,餐前谢天德邀请县法院分管副院长裴仁刚及其他5名法院工作人员共赴晚宴,参加晚宴的24人共饮白酒4瓶、红酒2瓶,花费公款2260元。2015年7月,阜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谢天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严明华党内警告处分,对裴仁刚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参加人员承担公款吃喝费用,并在全县通报曝光。

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越抓越紧,反“四风”的措施越来越严,明目张胆的“四风”现象越来越少,一些高档会所、星级酒店纷纷遇冷,很多单位都办起了内部食堂,提出办“廉政灶”,抵制吃喝风的措施。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单位食堂就餐标准高,个人补贴超标准,变为隐形福利;有的机关食堂成为单位之间相互宴请的隐形阵地,实为变相“公款吃喝”。有的单位为躲避监督,在单位食堂“开小灶”,打着节俭之风的旗号,喝高档酒,抽高档烟;有的单位食堂还设“宴会厅”,其内部装修之豪华,接待标准之高档堪比五星级酒店。而且大多数的单位食堂都仅限本单位职工使用,基本杜绝了媒体、群众等社会监督的可能性。在某种意义上,“廉政灶”为公款吃喝披上了“隐身衣”。单位的“廉政灶”成为了公款吃喝的“新阵地”,“廉政灶”已变得不廉洁。

坚决刹住“隐形四风”问题,必须加强对各单位机关食堂的监督,除了各单位应规范管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之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明察暗访的力度,对以“廉政灶”为名实施的变相“公款吃喝”来一次大整治,并公开曝光。(华容县纪委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