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办主任和财政局长陪县长打麻将总输钱,于是找来两位“可靠的”乡镇党委书记帮助解决“麻将活动经费”。书记不敢怠慢,通过虚开发票报账、套取项目资金的方式筹措11万元现金送给领导,这些钱最终又都在麻将桌上输给了县长。这不是千王之王电影里的镜头,而是发生在四川雅安市名山县(现已撤县改区)的真实事件。最近,涉事的县长、主任、局长、书记们全都被绳之以党纪国法。(《法制晚报》9月29日A15)
赌是万恶之源,是社会公害。赌钱打牌从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纪检监察机关也反复强调,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行为。概括来讲,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至少三宗罪:
一宗罪:败坏风气。好的党风、政风、民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兴旺发达的基础保障。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全社会有一股精气神,需要清正之风、进取之风劲吹满地。党员干部不能满足于做“追风人”,不能消极懈怠“等风来”,而要做这些健康之风的“鼓风机”。然而若参赌涉赌,树立的就是坏形象,传递的就是负能量,张扬的是贪图享乐的风气,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实在是罪责不浅。
二宗罪:滋生贪腐。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是走向贪腐的一条快车道。一些人打“业务牌”,一输千金,仅为博取对方一乐。赢的人心里明白,于是投桃报李,慷公家之慨,在项目建设、干部任用等方面大开方便之门;输的人付出的是小钱,笼络的是“感情”,收获的是大利,因此也乐在其中,只是党和国家利益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还有一些人,因赌博输钱,为了筹集赌资不惜铤而走险,挪用公款、套取资金、贪污受贿甚至公然索贿,最终不免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上述名山县案例就是一个典型。
三宗罪:浪费精力。干部当先干一步。好干部为工作殚精竭虑,只恨时间不够用,唯恐精力不集中。而沾染上赌博恶习的人,牌桌上通宵达旦,奋力厮杀,工作起来自然是昏昏沉沉,毫无斗志。他们不是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为民服务上,用在履职尽责上,而是在利益的大小上权衡,在手气的好坏上操心,在金钱的输赢上算计。这样的人不是对“干部”二字的亵渎吗?
有人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其实怡情何必在“赌”?业余时间或节假日里,读读书、散散步,参加一些体育锻炼等,既有利于精力的补充调剂,也有利于心性的陶冶和修炼。清代吴獬在《戒赌歌》中警示过:“切莫赌,切莫赌,赌博危害甚于虎。猛虎有时不乱伤,赌博无不输精光。”是的,干部参赌输光的可能不只是金钱财物,还有党性修养、政治前途、行为品格、生活作风和进取之心。党员干部当戒赌! (岳阳市 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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