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纪委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冲着纪律去,把全面严肃纪律作为治标之本、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复苏广大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感,为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奠定基础。
一、把握纪律的特性,前移反腐防线。用纪律管理党员、让纪律约束权力,既能对少数人的严重违纪问题形成“末端”打击,又能及时治理部分轻微违纪问题,使大多数未违纪的党员干部心中有戒,实际上是前移了反腐防线。一是纪律具有深远性。纪律的本质属性决定其执行严于法律,作用先于法律,影响广于法律。要把纪律寓于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既要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又要管事前和事中“耳提面命”“润物无声”,增强纪律的存在感,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筑牢“防线”,形成敬畏法纪、遵规守矩的氛围。二是纪律具有普适性。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适性和强制性。在日常管理中,要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及其工作事项、行为习惯纳入纪律约束范围之内。不仅要加强对少数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的惩处,更要加强对大多数未违纪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提醒,防止出现“漏管”、“脱管”和“不管”问题。不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的管理,而且要加强对党组织违反纪律的查处,解决“纪不治众”“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纪律具有统一性。纪律的统一性要求在一定社会成员范围内一体遵行。纪律扫描的范围要实现全覆盖,包括上层与底层,机关与基层,党政与群团等等,要消除盲区,打破禁区,一把尺子量到底。
二、把握纪委的特点,回归职能本位。纪委的本职特点就是运用执纪手段,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重塑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聚焦执纪主业。纪委具有鲜明的主业特点。真正把纪律管好,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方向。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重视自身工作特点,把纪律挺到法律的前面,防止退到法律的底线去管党治党,造成监督责任的虚化和弱化。严格区别纪律审查与司法调查,凡是违反纪律的问题,纪委要及时主动介入;凡是违反法律的问题,纪委要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二是坚持履职标准。纪律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突出党内审查和纪律审查的特点。要早用多用纪律手段,发现违纪问题就要及时处理,不因案件大小、数额多少、情节轻重、阻力程度而放弃履职标准。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着眼长效,重视小节小案,摒弃主观“养案”的错误观念,提高小微违纪的发现概率,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三是注重综合效果。纪委鲜明的社会属性,要求执纪监督必须处理好“森林”和“树木”的关系,既要见“森林”,也要见“树木”,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坚决摒弃“满脑子都是违纪线索和案件”、“为纪执纪、就案办案”的错误观念,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要将“查案治本”工作和预防腐败调查有机结合,充分运用执纪成果,治理好违纪问题地区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执纪效果的最大化。推进警示谈话、信访函询、纪律诫勉等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曝光等措施,提高违纪道德、政治成本,倒逼领导干部收手收敛收心。
三、把握执纪的特质,坚持违纪必究。制度的生命在执行、纪律的效力在落实。执纪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制衡力。否则,教育就会成为“唱诗班”,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监督就会成为“隔靴痒”。一是平等执纪。执纪的灵魂在于公平。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切实解决“纪不责贵”和选择性执纪问题,保持对违纪人员零容忍,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形成严格执纪的鲜明导向,让全体党员牢记“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谁碰谁触电”,使之不敢越雷池半步,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二是刚性执纪。刚性执纪不是选择题。严肃纪律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可软,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要树立“不得罪违纪者就是自毁长城”的观念,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审查力度,切实解决“大案讲政治、中案讲政策、小案讲人情”、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使党纪党规由“低压”变成“高压”、“弹性”变成“刚性”、“稻草人”变成“看门人”。三是依纪执纪。依纪执纪是最好的示范和引导。要着眼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坚持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按照纪律的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持快查快结与审稳审准相结合、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结合,形成更加规范的流程和制度,切实保障违纪人员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执纪执法质量,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作者系中共岳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