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阴县多措并举、突出重点,以夯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压、传、担,把责任放在心上
宣讲动员,层层压责。该县先后部署召开了全县反腐败工作大会和落实两个责任暨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工作会,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动员,进一步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开展县委书记为全县党员干部讲党课活动2次,县纪委常委参加相关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宣讲会34次,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宣讲110次。通过宣讲动员,层层传导,层层压责,真正把“两个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汇编案例,教育传责。精心编制了《违反作风建设案例选编》,并印制2万本下发到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该书收集和整理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及本县查处的违反作风建设的典型案例共76例,其中本县28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收集中央、省、市、县309项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分类整理,形成法规库;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和“新三进”活动,努力打造廉政文化亮点,以点带面,使“两个责任”和清正廉洁的内涵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跟班轮训,督促担责。以训促学,组织全县19个乡镇,28名乡镇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到县纪委跟班轮训,轮训分3期,每期3个月,开班前集中学习3天,再安排到各室参与完成一次案件查办、一次监督检查、一次信访办理,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案能力,回到基层单位能切实担当好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
定、分、履,把责任扛在肩上
聚焦主业,统筹定责。印发了《中共湘阴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党委要既挂帅又出征,干好事,用好人,带好头;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党委和纪委既分工又合作,相互促进。实施办法把“两个责任”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中,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为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提供明确方向和指导。
责任细化,联动分责。该县结合本地实际,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与党风廉政责任分工相融合,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细分为“三项责任”、“四种能力”、“五项内容”;纪委的监督责任细分为“三项责任”、“两类对象”、“七大任务”,县直各单位对接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形成县、乡二级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的分工网络,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两个责任”履职尽责到位。
规定动作,扎实履责。依据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落实“两个责任”的规定动作,即“一项制度”、“五项约谈”、“五项报告”、“两项考核监督”,各个环节扎实推进。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对全县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一对一约谈提醒;从村(社区)党组织起,建立各级党组织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责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考核监督,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巡、问、追,把责任抓在手上
监督检查,点面巡责。该县突出“系统抓、抓系统”工作目标,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选取县委办、县政府办、住建、交通4个系统19个单位和长仑区5个乡镇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选取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9个方面作为重点整治问题,实现“抓系统”;抓住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以“三看三查三评”为有力抓手实现“系统抓”。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县作风办牵头,联合公安、财政、工商、电视台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在重要节点和每月进行的不定期专项检查共11次,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10起,对21个存在问题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执纪办案,严肃问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不抓不管及抓而不力的,严肃问责,增强责任追究震慑力,推动责任落实。2014以来,该县共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35次,查处问题43件,涉及单位32个、干部61人,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组织处理21人。
一案三查,倒查追责。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落实倒查追责以来,该县共通报3起典型案例,处分15人,对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影响期内考核评优评先资格,通过严肃有力的追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湘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