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革新的过程就是修党性、修意识、修道德的过程。
一、严格党性修养。纪检监察干部修身做人是自我雕刻、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终身课题。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把住“总开关”。政治上的坚强,取决于理想信念的坚定。作风上的清廉,来源于思想上的清醒。这几年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几乎所有落马官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在忏悔录里写满了理想信念的问题,悔恨在自己在理想信念上失守,以致迈出违纪违法的第一步,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相反,如果理想信念坚定,我们的“钙”就足一些,骨头就硬一些。当前,面对社会观念的日益多元,在各种思潮的激烈碰撞中,我们的理想信念有时也会出现摇摆不定。因此,我们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铸牢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坚定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当好忠诚卫士,把住“总标尺”。纪委是党内专门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的神圣使命。所以,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历来就是最忠诚、最坚定的一个群体。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名委员和候补委员中,8人为党英勇献身、壮烈牺牲,没有一个人叛党投敌,为我们树立了光辉典范。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讲,一般忠诚不行,相对忠诚不行,必须绝对忠诚!没有绝对忠诚,就没有纪检监察事业。忠诚才可靠,可靠才可信,可信才可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怕撕破脸皮、不怕威胁恫吓、不怕诬告陷害、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丢选票,不做太平官,不当老好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党员队伍的股体健康和纯洁,牢牢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
三是坚守党性原则,把住“总要求”。 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必要条件。一个党员之所以有别于群众就在于他有党性原则,在于他的骨髓中浸透了党的观念。比如,在公私观上要做到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至少也要做到公私分明。在是非观上,要讲究坚持真理,事实为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是非分明;在义利观上,强调在社会主义前提下的利益,将个人与国家、集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原则约束下的讲感情和讲义气,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我们要用好党员这把尺子,衡量好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坚持党性原则,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维护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严守纪律规矩。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执纪机关,也是纪律部队。王岐山同志指出,“我们纪检监察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纪检监察干部出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杀伤力比他本人还要大。由于市纪委监察局位置特殊、职责特殊、任务特殊,面临腐蚀的风险和“围猎”的挑战,受到亲情、友情、乡情等多方面的情感考验,经受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和压力,社会关注度大,群众期望值高,一言一行都在“聚光灯”和“放大镜”下。因此,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和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一是知纪不擅权。近年来,我们坚持开展“一月一课一考”,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有大幅的提升,知晓了解熟悉纪律的程度大大提高。但是知晓纪律不等于会遵守纪律,会敬畏纪律。如果没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纪律和法律就会沦为执纪者擅权的工具。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检查权和行政监察权,是保证其他权力依规行使的“压仓石”,一旦滥用,后果非常严重,影响更加恶劣。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在纪律、规矩和制度的约束下用权,在党纪的范围内活动,严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重事实、重证据,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是什么问题就定什么问题,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即便是约谈和办案,也要谦虚和气、以礼待人,不能一天到晚咋咋呼呼、牛气哄哄,口大气粗、霸气十足。
二是畏纪不失责。敬就是敬重,畏就是畏惧。这种敬重和畏惧,不是胆小怕事,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对党的纪律从心底里的敬重,是自我约束、自我警醒。在当前正风反腐的形势下,有的干部不敢担当,不敢担责,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出现了“为政不为”、“为官不为”的问题。这种情况不可否认也会存在于纪检监察机关。我们知道,监督执纪问责不是请客吃饭,反腐败斗争必然会得罪人。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我们不执纪就是违纪,就要被问责和追究。不敢追究别人的责任,组织就要追究我们的责任。所以,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自觉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三是执纪不走偏。事实求是地讲,一方面,过去我们执纪监督的职责一直在退缩,“执纪”遇到阻力就变成“办案”,“办案”遇到阻力就变成“纠风”。另一方面,战线不断拉长,战场不断扩大,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按照中纪委要求,“三转”之后,我们的职责就是三个:执纪、监督、问责。最近又强调要把纪律作为治本之策,挺在法律的前面。因此,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用好纪律这把尺子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的前沿,挺到国家法律的前头,挺在全体党员的前面,挺在正风反腐的前线,执纪理念从过去的“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工作重心从过去的“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监督重点从过去的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工作路径从过去的“以治标为主”发展到“以纪律治本”,牢牢守住党员干部的第一道防线。
三、严把道德底线。一个不讲道德修养的领导干部很难做到真正懂规矩、守纪律。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首先要成为一个讲道德修养的“好人”,然后才能成为守纪律的“好官”。道德关过了,什么诱惑都不怕。领导干部一旦在道德上出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道德修养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是爱好要适度,防止“极端”。中国古代讲“过犹不及”,任何事情都不能走极端。党员干部的业余生活多样一点,本无可厚非,但应把握好度,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如果一味追求名牌产品,一味追求高档享受,一味追求低级趣味,玩物丧志不能自拔,让爱好成为嗜好,就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我们一定要把培养高尚情趣,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通往幸福的必经之路,不走偏路、不走邪路,始终做到向上向善。
二是交友要择善,防止“挖潜”。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我们无法跳出红尘中、身在三界外,正常的人际交往本属人之常情,但要有道有度。在政府部门做经济工作时,与一些商业界的人士走得近一些,交一些工商界朋友,这是工作的需要,但也要把握度。当了纪检监察干部后,就要自觉远离了部分商圈人士。也有同志反映到纪检岗位工作后,与其他单位干部疏远了,这是正常现象。纪检干部就要当钟馗,不能与监督对象搞成庸俗的关系。天天在一起出入吃喝、无话不说,还怎么监督呢?有的同志说,我现在没有权,没有人会“围猎”我。有一种期权投资,别人看中你的潜力之后,多方面满足你,等到你手握权力时,就不得不为别人以权谋私。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守职业要求,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作“先禁其身”的善禁者,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远离“小圈子”“小兄弟”“小团伙”,不以感情换原则,不拿法纪做交易,挺起腰杆监督别人。
三是家风要清明,防止“共腐”。 古人说:欲治国者,必先齐家。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清廉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对家庭最大的眷顾。一个亲情缺失或公私不分的家庭,金钱物欲会乘虚而入,就可能走上全家腐的道路。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立好家规,“约法三章”,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友,教育引导家庭成员以廉为荣、自律自重,教育他们不做“特殊公民”。我们家庭的幸福与每一个成员的行为都密切相关,需要在清明廉政的好家风中工作和生活,那样家庭才不会出现大的变故。 (作者系岳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